如何在嘉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15:28嘉兴住宅公积金告贷买房怎么办?需求什么条件?流程怎么?听讼网小编总结如下:
一、告贷条件:
1、所购住宅为自住住宅;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
3、在请求告贷之前,已接连6个月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
4、有安稳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誉记载,有按规则归还告贷本息的才能;
5、有购买住宅(首套)总价30%(含)[90m2(含)以下为2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精装修住宅(首套)的有总价40%以上的自有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第2次告贷或第二套住宅的有总价60%以上首付款。
6、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宅保障局出具的房子挂号信息证明。(一个月内有用)
7、有委托人认可的保证人供给房子典当收效前的阶段性担保,并以所购房子作典当;
8、请求住宅公积金告贷的共有房子的购房人暂限于爸爸妈妈与成年直系子女;
9、委托人规则的其他条件。
二、处理程序:
1、咨询;
2、请求:填写《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请求表》并供给住宅公积金告贷所需资料;
3、批阅:管理中心担任对告贷请求人的请求进行初审、审阅、批阅;
4、签定合同:签定告贷合同,并处理稳妥、公证手续;
5、发放告贷:告贷合同收效后,受托银行选用转账方法将告贷资金划入售房单位的帐户内。
6、还款:告贷人依照合同约好按月还本付息;
7、停止:告贷人还清告贷本息后,告贷合同停止,并刊出典当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