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如何防止单位设立“小金库”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3 13:49
在近年的审计中,发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资金来源的几种做弊方法,愿提出来与审计同仁商讨。
一、以收据方式骗得资金建立“小金库”。
一是用不合规原始凭证如票贩手中购买的假发票报销套取现金。 二是正规的发票,虚伪的内容,特别是开具地下工程、水下工程等虚伪内容的发票。三是正规的发票,半真半假的内容。如在会议费、修理费等发票中多开金额套取现金。四是开具头大尾小的鸳鸯发票或收据,少记收入套取现金。
二、用财物处置、租借收入建立“小金库”
如废旧物资的处理、房屋租借等收入不入财政账。
三、以培训费、管理费和咨询费等名义
以培训费、管理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现金建立“小金库”,特别是对个体户和民营企业收取的费用,在这些审计“触角”难以伸到的当地,运用白条或白头收据收费等。
四、虚列开销转出资金建立“小金库”。
向下级单位或相关单位多拨专款等,跨年度后将多拨的金钱回收不入财政账。
五、其他做弊方法。
如向相关单位介绍事务,按份额提成,但不收现金,只将请客送礼旅行等发票交给相关单位,金额控制在提成的额度内。
针对以上状况,笔者主张:一是要加强原始凭证的审阅,发现蛛丝马迹一查到底。二是搞好延伸审计和盯梢审计,扩展审计视界。三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比方到个体户和民营企业了解交了什么费、什么单位收的,运用的是什么收据等。四是强化职责追查,除了对建立“小金库”的单位经济处分外,还要对职责人严肃处理,到达查办一个教育一片的意图。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