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的定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2 03:58
行政诉讼统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子的职权分工。诉讼统辖是一项关于区分人民法院之间职权范围的准则。
根据不同的规范,行政诉讼的统辖能够分为不同品种。根据统辖是否由法令直接规矩为规范,行政诉讼的统辖能够分为法定统辖和裁决统辖。法定统辖是法令明确规矩行政案子由哪一个法院行使统辖权。在法定统辖中,根据法院对行政案子的纵横统辖联系不同,又能够分为级别统辖和地域统辖。裁决统辖是由法院作出裁决或决议,以确认详细案子的统辖权。根据统辖的决议方法不同,裁决统辖又能够分为指定统辖、移交统辖和统辖权的搬运。
行政诉讼关于统辖的确认,应当恪守以下几个准则:便当诉讼准则,便于审判和履行准则,便于公平审理准则,准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准则。
行政诉讼统辖贰言,又称行政诉讼统辖权贰言,是指当事人以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子无统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统辖的定见或建议。《行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诉法》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1999年5月公布)均未对统辖贰言准则作出规矩,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有关统辖贰言的问题,一般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38条有关统辖贰言的规矩。直至200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行诉法解说》中才对统辖贰言作出了补充规矩,确立了行政诉讼统辖贰言的规矩。
根据不同的规范,行政诉讼的统辖能够分为不同品种。根据统辖是否由法令直接规矩为规范,行政诉讼的统辖能够分为法定统辖和裁决统辖。法定统辖是法令明确规矩行政案子由哪一个法院行使统辖权。在法定统辖中,根据法院对行政案子的纵横统辖联系不同,又能够分为级别统辖和地域统辖。裁决统辖是由法院作出裁决或决议,以确认详细案子的统辖权。根据统辖的决议方法不同,裁决统辖又能够分为指定统辖、移交统辖和统辖权的搬运。
行政诉讼关于统辖的确认,应当恪守以下几个准则:便当诉讼准则,便于审判和履行准则,便于公平审理准则,准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准则。
行政诉讼统辖贰言,又称行政诉讼统辖权贰言,是指当事人以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行政案子无统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统辖的定见或建议。《行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诉法》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1999年5月公布)均未对统辖贰言准则作出规矩,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有关统辖贰言的问题,一般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38条有关统辖贰言的规矩。直至200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行诉法解说》中才对统辖贰言作出了补充规矩,确立了行政诉讼统辖贰言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