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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被追“借”车跑 紧急避险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07:52

11月12日1时许,丹东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一名男人抢了一辆出租车后正在逃跑。
民警抵达月亮岛转盘邻近时,发现一辆出租车撞在路旁边花坛上,车内一名浑身是血的男人,惊慌地坐在驾驭座上不愿下车。
“被抢”出租车司机杨某讲,其时他正在锦江山大街邻近等活,因为想吸烟,便下车到邻近借火,下车时车钥匙没拔。
当他回身往回走时,发现几名男人手拿啤酒瓶,正在拽他出租车的副驾驭车门……忽然,他发现出租车竟然开动了,这时他才发现车上坐着一个人。
“不会是抢车的吧?”杨某立刻搭乘另一辆出租车紧随其后,追逐了上去,并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被抢”的车见后边有人追逐,加快了速度。开到月亮岛转盘时,因为车速过快转弯不及,撞在了路旁边的花坛上。
“抢车”原为紧迫避险
在派出所里,“抢车”男人说,自己姓郭,是沈阳人,不久前到丹东打工。
当日零时30分许,郭某酒后从锦江山大街上一家酒店出来,行走中不小心撞到了身边一名男人,二人发作口角,这名男人随即找来五六人追打郭某,郭某招架不住,回身逃跑,慌不择路钻进了路旁边等活的一辆出租车,见几个人又追了过来,情急之下便将车开走。后来他发现后边一辆出租车紧追不舍,以为是那伙男人仍在打车追逐,所以猛踩油门逃跑……
警方查询后以为,郭某的行为归于紧迫避险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1月13日,郭某被免予治安处罚,离开了派出所,而出租车司机杨某只能经过民事诉讼索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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