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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荆门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登记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0 12:04

  关于荆门居民与香港居民成婚登记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处理目标
  一方是荆门市户籍居民、另一方是香港居民
  二.处理条件
  1、男女两边有必要自愿成婚。
  2、成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3、两边均无爱人(未婚、离婚、丧偶)。
  4、两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
  5、一方是荆门市户籍居民、另一方是香港居民
  三.所需资料
  1、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香港居民回乡证(原件和复印件);
  3、荆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三张大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相片;
  5、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复婚的按上述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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