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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购房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05:45
房价越来越高,与房子买卖有关的胶葛也是越来越多,却很少有人考虑在合同上多花心思。事实上,一份标准的合同是买卖顺利的重要保障。今日听讼网小编就来跟我们共享一下签定二手房合一起必定要留意的几个事项。
二手房购房合同需求留意的5大事项:
一、房子共有人问题:
1、房子(是/否)存在共有权人。如存在共有权人,有必要出版共有人赞同出售的依据。
2、出卖人确保房子不存在任何胶葛,如因共有权胶葛使房子无法过户,则卖房要承当相应的职责。
二、房子租借联系的处理
1、房子(是/否)存在租借联系。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在同等条件下租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子的权力。
2、出卖人确保房子的承租人不会因行使房子优先购买权而发作胶葛,如因该权力发作胶葛,出卖人应承当由此形成的违约职责,这点可在合同中标示。
三、户口问题:
出卖人在合同签定后日内,有义务将落在房子内的悉数户口迁出,确保在买受人及其亲属处理户口迁入前,该房子上没有任何人的户口。不然,依照本合同中关于违约职责的内容实行。
现在大多数的拆迁安顿补偿方针与户口直接挂钩,因而,假如出卖方的户口不迁出,很可能在将来拆迁时发作胶葛。
四、关于违约职责:
合同中的违约职责过轻,导致严峻违约不断。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则,违约职责可分为五种,分别是强制实行职责、补救措施职责、损失赔偿职责、定金罚则职责、违约金职责。这五种职责在不同的违约行为下,都能发作相应的效果。但现在的通用二手房买卖合同,都将要点放在了违约金职责上,忽视了其它四类职责的效果,而且违约金职责约好的数额遍及偏低,不能抵消提价给卖方带来的利益引诱,然后导致在房价大涨时,卖房人会肆无忌惮的违约。
五、合同改变的一般规则:
买卖两边约好,在签定本合同后的实行过程中,如需求对约好的条款进行修正,有必要提早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诉对方。如对方赞同修正,两边需签定合同修正备忘录,修正后的条款有必要以书面形式承认,一式两份两边各执一份。除此之外的任何更变均不发作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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