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23:30大人社发[2011]129号关于贯彻实施《社会稳妥法》有关问题的告诉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大连市财政局
大人社发〔2011〕129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作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贯彻实施《社会稳妥法》,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稳妥方针,依据《社会稳妥法》的有关规则,决议调整我市部分现行社会稳妥方针。现将有关问题告诉如下:
一、关于根本养老稳妥方针
(一)参与我市乡镇员工根本养老稳妥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逝世后,按规则发放的丧葬费补助金、抚恤金,在乡镇根本养老稳妥统筹基金中列支。《关于企业员工逝世后有关待遇付出方法的告诉》(大劳险字〔1996〕239号)中规则的列支途径不再履行。
(二)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养老稳妥的个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伸缴费至满15年。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伸缴费5年后仍缺乏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按月收取根本养老金。
(三)参与我市乡镇员工根本养老稳妥的个人逝世后,1993年1月1日今后在我市参保并树立根本养老稳妥个人账户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发给经法定程序确认的继承人。2010年1月1日今后跨省活动到我市工作并参与我市乡镇员工根本养老稳妥的个人逝世后,其个人账户余额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乡镇企业员工根本养老稳妥联系搬运接续暂行方法的告诉》(国办发〔2009〕66号)中有关个人账户贮存额的规则承认。
(四)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的,应按规则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养老稳妥。
二、关于根本医疗稳妥
(一)对根本医疗稳妥统筹基金付出规模予以调整,下列医疗费用不归入根本医疗稳妥基金付出规模:
1.应当从工伤稳妥基金付出的;
2.应当由第三人担负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担负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担负,第三人不付出或许无法确认第三人的,由根本医疗稳妥基金先行付出。根本医疗稳妥基金先行付出后,医疗稳妥经办组织有权按有关规则向第三人追偿。
三、关于工伤稳妥
(一)工伤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住院伙食费由用人单位付出调整为工伤稳妥基金付出。在统筹区域以内就医的,住院伙食费规范为每人每天26元;工伤员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住院伙食费规范为每人每天37元。
(二)按规则存案后,工伤员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住院前3日内的住宿费由工伤稳妥基金予以报销,规范为每人每天150元。
(三)按规则存案后,工伤员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交通费,凭火车票、船票、汽车票,每次就医报销一次工伤员工自己的往复交通费(不含火车软卧票、飞机票)。
(四)员工因工逝世,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范由60个月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调整为上年度全国乡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五)从2011年1月1日起,工伤员工与用人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付出调整为由工伤稳妥基金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平均薪酬为计发基数,其间,五级伤残的为18个月、六级伤残的为16个月、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六)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经工伤员工自己提出,并按有关规则与用人单位免除、停止劳作联系的,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的计发基数以工伤员工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薪酬与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前12个月平均薪酬相比较,采纳就高不就低的准则,核算工伤员工月平均薪酬。其间,五级伤残的为28个月、六级伤残的为24个月、七级伤残的为20个月、八级伤残的为16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2个月、十级伤残的为8个月。
(七)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与用人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时间隔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提早4年、3年、2年、1年与用人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的,一次性伤残工作补助金别离减发1个月、2个月、3个月、4个月。
(八)从业人员地点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工伤稳妥费,发作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付出工伤稳妥待遇。用人单位不付出的,从工伤稳妥基金中先行付出。从工伤稳妥基金中先行付出的工伤稳妥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归还。用人单位不归还的,工伤稳妥经办组织可依照有关规则追偿。
(九)因为第三人的原因形成工伤且第三人不付出工伤医疗费用或许无法确认第三人的,由工伤稳妥基金先行付出,工伤稳妥基金先行付出后,有权按有关规则向第三人追偿。
(十)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以伤残补贴为基数,交纳根本医疗稳妥费。
(十一)用人单位破产、封闭,需全员停止劳作联系的,应从留用资金中,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员工一次性趸缴根本医疗稳妥费至退休年龄。
(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伤稳妥有关方针,依照《社会稳妥法》及《工伤稳妥条例》等规则履行。
四、关于赋闲稳妥
(一)收取赋闲稳妥金人员依照在职员工规范参与乡镇员工根本医疗稳妥,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员工月平均薪酬,缴费率依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员工根本医疗稳妥规则的告诉》(大政发〔2011〕26号)确认的规范履行(含个人缴费部分),所需费用由赋闲稳妥基金付出,个人不缴费。
(二)收取赋闲稳妥金人员参与员工根本医疗稳妥,按员工根本医疗稳妥规则享用根本医疗稳妥待遇,享用待遇期限与收取赋闲稳妥金期限共同,不再享用原由赋闲稳妥基金付出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五、关于生育稳妥
(一)将参与生育稳妥男员工未工作爱人的生育医疗费用归入生育稳妥付出规模,并依照本市参保女员工生育费用相应规范付出。其间,依照有关规则已享用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不再重复付出生育医疗费用。
(二)享用计划生育手术度假的员工,按度假天数享用相应的生育补贴。
(三)生育补贴、男员工护理补贴计发基数,由员工自己上年度月平均缴费薪酬调整为员工地点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方针法规 社会稳妥法 贯彻实施 告诉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