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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诈骗贷款行为如何定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02:30
虚报注册资本骗得工商注册并以此向银行告贷的行为应该怎么定性呢?假如告贷人到期无法还款,会有什么样的处分呢?请咱们阅览下面的事例来了解有关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告贷行为的定性。
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告贷行为怎么定性
一、根本案情
被告人潘xx,男,32岁,安徽省蚌埠市人,曾任徐州市xx公司驾驭员。因涉嫌犯职务侵吞罪,于2001年3月30日被拘捕。
被告人王xx,男,38岁,江苏省盐城市人,徐州xxx公司员工。因涉嫌犯伪证罪,于2001年3月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5日被取保候审。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潘xx、王xx犯职务侵吞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告人潘xx犯告贷欺诈罪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潘xx对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指控现实不持贰言;对职务侵吞、告贷欺诈罪的指控现实,辩称:车辆是自己出资购买的,并有车管部分的过户证明;24600元还贷剩下款因公司对其私家有欠款,经公司司理李x光赞同拿走抵还公司对其欠款;以自己的车作典当告贷用于运营不构成告贷欺诈。其辩护人提出:现有根据证明车辆应该是徐州市xx家具有限公司一切,而非徐州xx公司一切,不能扫除潘xx以现金付出给单位买车的现实;指控潘xx侵吞的24600元归于荣x东的私家款;潘xx以车作典当告贷不具不合法占有的成心。
被告人王xx辩称:未与潘xx合谋侵吞,也未虚报注册资本,其仅是替潘xx注册公司办手续,故不构成违法。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1)1996年12月,徐州市xx公司(以下称“xx公司”)和徐州市xx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称“xx公司”)一起出资人民币27万元,以xx公司名义,从徐州市cc公司购买市政府超支车黑色公爵王轿车一辆。按照此前的两边协议,该车一切权归xx公司,暂由xx公司无偿运用,xx公司将该车交由本公司员工即被告人潘xx驾驭。
1998年,xx公司司理李x光决议解雇被告人潘xx,并让其将公爵王轿车钥匙及驾照等手续交回公司,但潘xx以xx公司欠其薪酬及其他费用为由,拒不履行公司决议并私自将该车开走。
1999年7月7日,被告人潘xx瞒过xx公司,采用欺诈的手法,以该车系其个人所购的名义,经过徐州市政府车队队长周元x获得了市政府办公室出具给市车管所的函,证明市府办超支车公爵王轿车已处理过户给潘xx。7月16日,潘xx又经过市cc开发公司潘x滨开具了“市政府托付市物资协作公司将公爵王车卖给xx公司潘xx,但收据丢掉”的证明。
1999年8月,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在履行个体户闫铮x诉xx公司告贷胶葛一案中,将公爵王轿车扣押,被告人潘xx对该车一切权问题提出履行贰言。由本案被告人王xx作为xx公司的诉讼署理人与原告闫铮x达到附条件的协议:即闫铮x撤诉,由潘xx将车卖掉后付出原告闫铮x部分款。但当闫铮x撤诉后,被告人潘xx趁机将车开走。
尔后,被告人潘xx为了将车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运用被告人王xx为xx公司署理诉讼的便当,指派王xx用盖有xx公司印章的空白信笺写了“苏Cxx67公爵王轿车实属潘xx购买,为xx公司所租借”的虚伪证明。两被告人又同去徐州市政府车队,潘xx用此假证明,让王xx以xx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头证明该车系潘xx一切,骗得了市政府行政处副处长韩凤x的信任,并在潘xx的车辆过户申请表上盖了公章。
1999年12月29日,徐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将该车过户给被告人潘xx。该车经点点评值为人民币27.3万元。
1998年3月,李x光因公司资金紧张,向荣x光借一张3年期50000元的国库券存单,组织潘xx到徐州市南郊信用社以荣x东的名义在银行质押告贷45000元用于公司事务。告贷到期后,xx公司无力偿还,决议用存单存款偿还告贷。被告人潘xx取出本息71000元偿还告贷本息46400元后,潘xx在未获得xx公司司理李x光赞同的情况下将剩下的24600元据为已有。另查,xx公司拖欠潘xx薪酬、出差费等,与潘xx所侵吞的还贷剩下款数额适当。
(2)2000年2月,被告人潘xx、王xx合办徐州市aa交易有限公司。王xx以其房产折价出资6万元;为骗得公司注册挂号,被告人潘xx假造了购买煤炭2500吨价值70万元存放在青山港的假发票及证明,还瞒着其租房房东唐世x,用唐的身份证、房产证以房产出资21万元,经过徐州市华龙管帐事务所验资于2000年2月16日骗得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的工商注册挂号,法定代表人为王xx。期间,被告人王xx明知潘xx注册资本证明虚伪而活跃为其供给帮忙。同年4月6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潘xx。
(3)2000年1月26日,被告人潘xx经过徐州市人民银行司机刘x华介绍,用不合法侵吞的公爵王轿车作典当从铜山县ss农村信用社(铜山县zz农村信用合作社)获得告贷25万元,未能在合同期限内偿还告贷。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潘xx运用职务上的便当,采用欺诈手法,不合法占有本单位运用、保管的资产,数额巨大,被告人王xx为潘xx供给虚伪证明,为潘xx不合法占有单位资产起到帮忙效果,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吞罪。被告人潘xx在侵吞公司资产的违法中起首要效果,系主犯。被告人王xx为潘xx侵吞别人资产供给帮忙,起辅佐效果系从犯,且违法情节细微,依法可革除处分。关于被告人潘xx辩解公爵王轿车是其出资购买并有根据证明属其一切及辩护人提出现有根据不能扫除潘xx以现金付出给xx公司购车的现实,且车并非xx公司一切的定见,因公爵王轿车系xx公司与xx公司一起出资购买,xx公司享有保管运用权,故潘xx称其出资购买的理由无现实根据。其运用在xx公司驾驭该车的便当,采用欺诈手法获得该车属其一切的虚伪证明是不合法的,不予采信。确定其不合法占有xx公司保管、运用的公爵王轿车的现实根据确凿。被告人王xx关于其没有与被告人潘xx合谋侵吞xx公司的公爵王轿车,不构成职务侵吞罪的辩解,因被告人王xx以xx公司的名义出具假证证明公爵王轿车为潘xx一切的行为,片面上具有帮忙被告人潘xx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行为的成心,客观上出具假证的行为为被告人潘xx得以不合法占有别人资产供给了帮忙,故应确定为共犯。被告人潘xx、王xx运用虚伪的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公司主管部分,获得公司挂号,数额巨大,一起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告人潘xx在此行为中假造、供给虚伪的注册资本证明文件,起首要效果。被告人王xx明知虚伪出资证明而活跃帮忙处理公司挂号,起非有必要效果。关于被告人王xx辩解仅帮忙潘xx注册公司办手续,自己没有虚报注册资本,不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理由,经查,被告人王xx、潘xx一起合办的徐州市宇松物资交易有限公司,尽管王xx以其房产折价6万元出资,但仅占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6%,其对被告人潘xx用于公司注册的虚伪出资证明是明知的,并且活跃帮忙处理公司注册挂号,且系公司注册后的法定代表人,故应确定其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共犯。但指控被告人潘xx侵吞本公司2.46万元款和告贷欺诈罪的现实与罪名不能成立,不予支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一款、第一百五十八条一款、第二十五条一款、第二十六条一款、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则,判定如下:
1.被告人潘xx犯职务侵吞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二万元,决议履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二万元。
2.被告人王xx犯职务侵吞罪,免予刑事处分;犯虚伪注册资本罪,单处分金人民币一万元。
3.持续追缴被告人潘xx不合法占有的资产。
宣判后,被告人潘xx不服,以其具有公爵王轿车的产权,原审判定确定其犯职务侵吞罪的现实与实在情况不符,采信的证人证言系假造的等为由提起上诉。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
购买公爵王轿车的资金由xx公司和xx公司用支票付出,购车收据为aa公司持有,现已庭审质证证明,被告人潘xx经过欺诈手法获得的证明轿车属其一切的根据,现已被各出具证明的人自己推翻,被告人潘xx对该车建议一切权无任何根据;被告人潘xx还对定案根据提出质疑,因无任何根据支撑,且质疑的理由不充分,显系猜想和揣度,故不予采用。被告人潘xx运用其职务具有的运用、保管本单位资产的便当,采用欺诈手法,将本单位资产不合法占为已有,并意图使其不合法占有行为合法化,其行为侵略了公私产业的一切权,构成职务侵吞罪,且不合法占有的数额巨大。被告人王xx为被告人潘xx供给虚伪证明及不合法占有单位产业供给帮忙,构成职务侵吞罪。被告人潘xx在违法中起首要效果,系主犯,被告人王xx在违法中起辅佐效果,系从犯,且违法情节细微,依法可免予刑事处分。被告人潘xx、王xx还运用虚伪的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公司挂号主管部分,获得公司挂号,其行为侵略了公司的处理制度,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告人潘xx在违法中起首要效果,被告人王xx起非有必要效果,对王xx应依法从轻处分。被告人潘xx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2月7日裁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首要问题
1.被告人潘xx将2.46万元还贷剩下款占为已有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吞罪?
2.被告人潘xx以违法侵吞物作典当,向银行告贷、逾期不还的行为是否构成告贷欺诈罪?
三、裁判理由
(一)因xx公司拖欠被告人潘xx与其所侵吞的还贷剩下款数额适当的薪酬、出差费等,故潘xx运用职务便当将公司2.46万元还贷剩下款占为已有的行为,不该确定为职务侵吞
被告人潘xx运用职务便当将2.46万元还贷剩下款占为已有的行为,能否确定为职务侵吞罪,要害在于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还贷剩下款能否视为xx公司的金钱?二是该行为是否侵略了xx公司的产业一切权?
前者是构成职务侵吞罪的目标问题,一起也是一个条件性问题;后者是构成职务侵吞的本质问题,直接联系到对职务侵吞的社会危害性的确定。
关于第一个问题,被告人潘xx的辩护人提出,存单一切权人系荣x东,潘xx所侵吞的金钱为荣x东个人私款,未侵吞公司的金钱,故不构成职务侵吞。咱们以为,是否归于公司的产业,对产业一切权特点的确定仅仅是判别的一个方面,而公司对该产业的职责怎么,才是确定的要害。刑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则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团体企业和人民团体处理、运用或许运送中的私家产业,以公共产业论。”之所以将这儿的私家产业视为公共产业,是由于国有、团体单位与私家产业的一切权人之间存在着债款、债款联系,且负有对其处理、运用、运送的私家产业的保全、偿还以及在这些产业遭受丢失、灭失情况下的补偿职责。本案中,存单的一切权仍为荣x东个人保存,供给质押告贷的银行方享有作为质押物的存单上的担保物权,荣x东就其存单内的钱款承当担保职责。所以,还贷剩下款的一切权归于荣x东应属无疑。但应注意到,负有返还该还贷剩下款的职责方是xx公司,而非本案被告潘xx。由于xx公司与荣x光除了存在一个质押担保托付联系之外,还存在一个存单借用联系,存单现已转由xx公司分配、运用。并且,潘xx处理存单取款还贷事宜是公司的组织,归于公司行为,潘xx与荣x光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联系,荣x光对根据存单之上的求偿权及余款返还请求权均只能向xx公司提出,xx公司有必要对此承当职责。尽管该还贷剩下款的一切权归于荣x光,但因承当还款职责的职责方是xx公司,故被告人潘xx所侵吞的2.46万元还贷剩下款应视为xx公司的产业。
在第一个问题得到必定的答复之后,关于第二个问题的答复将决议着本行为是否构成违法。咱们以为,关于作为产业型违法的职务侵吞罪,不合法占有别人产业,或许说侵略别人的产业权力,应当是构成职务侵吞罪的不行短少的一个本质性要件。
本案中,被告人潘xx在处理出质存单提现偿还告贷本息过程中,将2.46刀元还贷剩下款私自取走据为已有,表面上看侵略了xx公司的产业一切权,但根据本案的详细案情,潘xx的上述行为并未实践侵略xx公司产业权益。由于:客观方面,xx公司拖欠潘xx薪酬及出差费等违约在先,且潘xx私自取走的还贷剩下款与公司拖欠金钱数额适当,xx公司并未因该侵吞行为而遭受实践的经济丢失;片面方面,被告人潘xx在获得该钱款之后,并未再行要求xx公司付出拖欠他的薪酬、费用,阐明其片面上不具有不合法占有别人产业的意图。潘xx私自取走还贷剩下款的行为,究其本质是以损害别人物权的方法完成自己的债款,归于民事违法行为,不该以职务侵吞罪追查被告人潘xx的刑事职责。
(二)被告人潘xx在告贷行为中供给了“实在的”典当担保,虽隐瞒了典当物的不合法性质,但银行方并不会因之遭受实践的经济丢失,根据刑法制止重复点评的准则,不该也不宜在追查其职务侵吞的刑事职责的一起,再行追查其告贷欺诈的刑事职责。
首要,作为典当物的车辆虽系不合法侵吞所得,但这关于供给告贷的银行的担保物权的完成并不构成阻碍,银行彻底可以经过拍卖、变卖典当车辆等方法完成其债款。作为典当权人的告贷银行,关于典当行为不存在任何过错,归于好心第三人。在我国民法中,车辆一切权采用的是挂号公示主义,合同对方具有信任该种挂号为必定行为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力,即便挂号所表现出来的物权状况与实在的物权状况不相符合,也不得影响物权行为的效能。
在本案中,被告人潘xx不合法占有的公爵王轿车虽实在的一切权归于他公司,但因经车管所处理了过户挂号,告贷银行彻底有理由信任被告人潘xx对该车辆具有实在、合法的一切权,其根据该信任而建立的车上典当权应当确定为合法有用。一起,因典当权归于担保物权,是一种直接对物享有的权力,故银行可根据该典当权对立典当物车辆的一切权人。当被告人潘xx在告贷期限内不能偿还告贷,告贷银行即典当权人有权将典当的车辆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方法优先受偿。而合法的占有、运用人xx公司包含实在的一切权人xx公司,均不得以潘xx不合法占有为由提起抗辩。xx公司只能以侵权之债要求潘xx补偿丢失。
其次,被告人潘xx将其不合法占有的公爵王轿车用作告贷典当的行为,应确定是一种对赃物的处置行为,归于职务侵吞行为的延伸。咱们以为,不论其片面上是否具有不合法占有银行告贷不予偿还的意图,因其告贷典当行为的不合法性直接源于职务侵吞行为的不合法性,也不宜对该种违法性进行二次点评。假如潘xx为不合法骗得银行告贷而侵吞本单位公爵王轿车用作告贷典当,则其侵吞行为与骗得银行告贷行为之间,也构成牵连联系,只能以一重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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