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办理工作居住证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1 05:50依据北京人社局的最新消息,申报《北京市作业居住证》(俗称北京绿卡)将无需再自行出具社保缴费记载。最新北京作业居住证处理条件如下:
一、国内外埠人才
契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工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历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区域)、外埠在京建立的非法人分支组织,其聘任的人员在本市有合法安稳居处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请求《北京市作业居住证》:
(一)具有2年以上作业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适当资历、资质的人才;
(三)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别范畴、特别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二、国内驻京组织
驻京办可依据其需求,为其编制内在职人员处理作业居住证。
三、留学人员
契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工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历的企事业单位聘任出国留学一年以上且近期回国的留学人员,契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请求《北京市作业居住证》(留学人员):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或具有国外结业研讨生学历;
(2)出国前已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出国前已取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研讨或进修。
四、国内驻京组织人员
驻京办可依据其需求,为其编制内在职人员处理作业居住证。地市级驻京办限制名额8人,省级驻京办限制名额10人。
五、港澳台高档人才
在北京被用人单位聘任到重要作业岗位上任职的香港、澳门和台湾高档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六、海外高层次人才
当选北京市“海聚工程”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