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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各区中小学转学如何申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4 10:15

上海中小学转学请求条件一、责任教育阶段契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责任教育阶段能够请求转学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搬迁;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上海各区中小学转学怎么请求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上海中小学转学请求条件
一、责任教育阶段
契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责任教育阶段能够请求转学
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搬迁;
学生户籍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迁入本市的;
从境外到本市落户的;
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回本市责任教育阶段校园就读的;
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寓居的。
二、普通高中阶段
契合下列条件的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可请求转入本市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
学生为本市户籍;
学生爸爸妈妈一方持有《上海市寓居证》满3年且积分到达规范分值(学生信息需在本市寓居证积分处理体系中查询承认);
学生爸爸妈妈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作业站)人员;
学生爸爸妈妈一方及学生自己持有《上海市寓居证》海外证。
本市范围内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原则上不转学。因动迁等原因可请求转入有空余学额的普通高中,转学学生当年参与本市中考分数需到达转入校园当年的一致招生录取分数。
转学请求时限:请求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新学期开学前5个作业日内提出,最迟不得超越开学后5个作业日。
转学所需资料
一、上海市内转学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寓居证明;
学生生长记载册;
学生健康卡、预防接种卡;
原学籍证明(电子学生证)等。
二、非上海市校园转入上海校园
学生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寓居证明(学生家长有用期内《上海市寓居证》、学生有用期内《上海市暂时寓居证》);
原就读校园就读的相关证明资料、预防接种卡;
家长在本市作业或日子的相关证明资料等。
三、普通高中转学还需供给以下根本资料:
学生初中结业证书、中考成绩单;
学生家长的引进人才单位证明;
学生家长的《上海市寓居证》、学生的《上海市暂时寓居证》;
处理告诉书等。
长宁区
转学目标:
1.本市户籍学生户籍随家长迁入本区;
2.本区户籍学生从外省(或境外)回本市就读;
3.从境外到本区落户的;
4.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初次到本市寓居,且寓居地在本区。
下列状况原则上不予处理转学:
1.已在本区就读的学生,不予本区内转学;
2.开始年级榜首学期、结业年级第二学期,不予转学;
3.学期半途不予转学。
转学请求时刻及地址:
1、小学:
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2月22日(周四)
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寓居在长宁区江苏大街、新华大街、华阳大街、虹桥大街、周桥大街、天山大街等地块,至小教一学区(法华镇路186号,咨询电话:62811609 转804);
寓居在仙霞大街、程桥大街、北新泾大街、新泾镇等地块,至小教二学区(新渔东路242号,咨询电话:62904385)。
2、初中:
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2月22日(周四)
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长宁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茅台路472号,咨询电话:62787558 。
3、小学、初中港、澳、台、外籍学生及侨民子女:
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 ?2月22日(周四)
上午9:00-11:00,下午1:30-3:30 ?
新渔东路242号(小教二学区),咨询电话:22050727
凡有转学意向且契合转学要求者请按时前往相关地址处理转学请求手续,各转入校园将于2月23日(含)前告诉家长到校处理签到手续。 ? ?
请求流程:
1.学期结束时,由监护人向原就读校园提出转学请求。
2.带着转学所需资料(见“请求资料”部分),到本区指定地址查验、挂号。
3.到校签到:凭相关校园或部分的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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