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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租房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5 01:42

合肥公租房请求条件
一、需接连交纳公积金
据了解,此前上述两类人员的请求条件中清晰需求交纳社会保险金,而昨日发布的新调整计划增加了公积金一项。
其间,城区新作业无房员工正常接连缴存住宅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城区有安稳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接连交纳住宅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8个月(含)以上,作为请求公租房的必要条件之一。
此外,城区新作业无房员工还需具有市区户籍或寓居1年以上、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自结业当月起未满5年、在市区用人单位作业,有手续齐备的劳作(聘任)合同(到请求时,劳作合同剩下期限满1年)。
城区有安稳作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年满18周岁、持有作业地寓居证、在市区用人单位作业,并签定正式劳作合同(到请求时,劳作合同剩下期限满1年)、请求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
二、收入条件规范
依照最新困难家庭规范,公租房请求者还需契合和参照以下收入条件:
1、乡镇最低日子保证收入线为请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6120元/年、510元/月;
2、乡镇低收入家庭日子规范线为请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1016元/年、918元/月;
3、乡镇较低收入家庭日子保证规范线为请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7609元/年、1468元/月;
4、乡镇中等偏下收入日子保证规范线为请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23478元/年、1956元/月,其他准入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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