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刑事诉讼中的指定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4 03:40在刑事诉讼中,依据地域统辖的规矩,一审案子存在两种指定统辖:一是上级查看院将案子指定下级查看院检查申述;二是上级法院将下级查看院提起公诉的案子指定另一下级公民法院审判。这两种指定统辖都存在违背刑事诉讼程序规矩和程序上下合理的问题。
一、上级查看院指定下级查看院检查申述案子存在的问题:一是该种指定统辖与审判统辖不相应。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矩,刑事案子由违法地公民法院统辖,《公民查看院施行刑事诉讼法规矩》第二百一十七条规矩:各级公民查看院提起公诉的案子,应当与公民法院审判统辖相适应。依据上述二项规矩,上级公民查看院将案子指定下级公民查看院检查申述,下级公民查看院对该案子提起公诉必定和与之相对应的公民法院地域统辖不相适应;二是该种指定统辖法律规矩不明确。尽管《公民查看院施行刑事诉讼法规矩》第十五条规矩:上级公民查看院能够指定下级公民查看院检查需求改动统辖的案子,可是刑事诉讼法对上级查看院指定下级统辖没有明确规矩,并且下级公民查看院被指定统辖后,将案子向那个法院申述不明确,是向与之相对应的法院申述,仍是向原有统辖权的法院申述,无法律规矩;三是该种指定统辖,下级法院违背统辖规矩受理案子,依据《公民法院施行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解说》榜首百一十八条规矩,关于不属于本院统辖的案子,应裁决驳回申述。依据这一规矩,上级公民查看院指定下级查看院统辖,被指定统辖的公民查看院将案子申述到与其相对应的公民法院,受申述的公民法院无统辖权,应当裁决驳回申述,而实践工作中公民法院受理并审判了这种案子,这种做法是违背地域统辖规矩的。
二、上级公民法院将下级公民查看向下级公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子指定另一下级法院审判存在的问题:一是,该种指定统辖掠夺了上级查看对下级查看院办案的指挥权。《公民法院施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九条规矩,上级公民法院指定统辖的,原受理案子的公民法院,在收到上级公民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统辖决议书后,不再行进统辖权。关于公诉案子,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公民查看院,并将悉数案子材料退回原提起公诉的公民查看院。《公民查看施行刑事诉讼法规矩》第二百八十七条规矩,关于公民法院改动统辖的案子,原提起公诉的公民查看院移交与统辖相对应的公民法院。上述规矩,对该种规矩统辖规矩了案子移交程序。可是,这仅仅案子移交程序上的规矩。关于这种统辖一方面下级查看院无上级授权而受案。另一面,案子移交程序不合理,反映在上级法院在指挥下级法院办案的一起,指挥下级公民查看院办案,然后,掠夺了上级查看对下级查看院办案的指挥权。二是,该种指定统辖脱离了查看机关的监督。公民查看是法律监督机关,公民查看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施行法律监督,依据此规矩,公民查看院对公民法院程序性问题作出的决议和公民法院受理案子违背统辖规矩施行监督,鉴于此,上级法院指定下级统辖没有经过其同级公民查看院,其指定统辖是否契合条件,是否合法没有查看院的监督。三是该指定统辖依据《公民查看院施行刑事诉讼法规矩》第二百八十七条规矩,关于公民法院指定统辖的案子必要时是能够经两院查看长洽谈同意,托付原公诉人以署理查看员身份代表承受移交的查看院到会榜首审法庭相对的查看院从头检查、从头提起公诉,也就是说明承受移交的查看院已就此案派查看员专人检查后提起公诉的,由承受移交的查看院的查看员代表本院支撑公诉就能够了,也就没有必要原公诉人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