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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14:11
控制归于《刑法》中规则的五大主刑之一,一起也是一种自在刑,但其强度是最轻的。关于一些违法,法令明确规则是要处控制的。实际中,了解清楚控制的特色便是很重要的内容,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详解控制的主要特色,并介绍相关法令法规,欢迎阅览。
控制的主要特色有哪些
1.控制适用于罪过较轻,可不予关押的违法分子。人民法院依据案子的具体情况,以为违法尚不行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等掠夺自在的赏罚,但又需要对违法分子的人身自在加以约束,给予必定赏罚的,能够判处控制。
2.对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不予关押,不掠夺人身自在,仅仅约束其必定自在。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既能够不脱离自己的家庭,也能够不脱离自己的劳作岗位或作业单位,除了有必要恪守某些法令的特别规则外,内行动上依然是自在的。
3.被判处控制的违法分子虽然有必定的人身自在,但他的劳作生产、作业和其他活动要受公安机关的控制和社会的监督。
4.控制有必要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公安机关履行,其他任何机关、单位、集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别人决议或履行控制。不合法控制别人是一种违法行为。
控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定,对违法分子不予关押,在必定期限内约束其必定自在,交由公安机关控制和监督的一种赏罚办法。控制是我国刑法规则的五种主刑之一,是主刑中最轻的赏罚。我国刑法规则的一种量刑品种。控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约束其必定自在,由公安机关履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赏罚办法。判处控制的罪犯依然留在原作业单位或居住地作业或劳作,在劳作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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