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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异议案子需要重新缴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4 09:37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对民事案子是有管辖权的,法院假如发现受理案子后没有管辖权的,会将案子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那么管辖权贰言案子需求从头缴费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管辖权贰言案子要不要从头缴费
法院对管辖权贰言裁决建立后,案子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时,诉讼费用已经由原告预交,是不需求再交纳诉讼费用的。
《诉讼费用交纳方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含:
(一)案子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作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助。
第八条 下列案子不交纳案子受理费:
(一)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则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子;
(二)裁决不予受理、驳回申述、驳回上诉的案子;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申述和管辖权贰言裁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案子;
(四)行政补偿案子。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管辖权贰言案子要不要从头缴费”问题进行的回答,法院对管辖权贰言裁决建立后,案子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时,诉讼费用已经由原告预交,是不需求再交纳诉讼费用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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