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30 23:14土地运用证处理程序
《集体土地运用证》处理程序
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挂号规矩》的规矩,土地挂号依照土地挂号请求——地籍查询——权属审阅——挂号发证的程序处理。
1 、土地挂号请求书
2 、土地运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 、土地运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 政府行文 )
4 、初始挂号颁布的土地证书
5 、建造用地同意书 ( 土地违法案子行政处罚决定书 )
6 、同意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请求者提交以上材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查询,符合规矩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检查同意,由县级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证书,承认运用权。
《国有土地运用证》处理程序
依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挂号规矩》的规矩,土地挂号依照土地挂号请求书——地籍查询——权属审阅——挂号发证的程序处理
1 、土地挂号请求书;
2 、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许户籍证明;
3 、土地权属来历证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 、初始挂号颁布的土地证书;
5 、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 、建造用地同意书 ( 土地违法案子行政处罚决定书 ) ;
7 、同意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运用权出让金付出凭据。
托付代理人请求土地挂号的,还应当提交授权托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请求者提交以上材料后,国土资源部分派员进行地籍权属查询,符合规矩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处理并报县人民政府检查同意,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号造册,核发证书,承认运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