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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应保存哪些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19:40
家庭暴力以加害行为人连续性以及损害的隐蔽性为主要特征。有些受害者因缺少屡次累积的伤情原始记录和法医判定根据,致使民事调停和诉讼困难,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维护。为避免这一状况的呈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请求他们开具验伤通知书,到指定的医院验伤,或到司法判定组织做判定。在验伤判定后应保存好医院的确诊证明和判定结论,如果是经过屡次的验伤或判定,应将每一次的医院确诊证明和司法判定部分的判定结论保存好,无论是轻微伤仍是重伤,留下这些依据有利于往后有关部分处理此事。如施暴者用的凶器、棒槌、铁棍或其他危险物品,上面留有施暴者或受害人的痕迹如血迹、指纹等,能够作为依据及时向公安机关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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