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追索货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11:24律师函
公司:
本律师受阳 公司托付,就贵公司拖欠托付人货款一事,专门致函如下:
依据托付人供给的材料证明:在两边的业务联系中,贵公司拖欠托付人货款合计人民币元。期间,托付人曾多次催告贵公司付清拖欠货款,但贵公司再三延迟。依据我国法令的相关规定及合同的相应约好,贵公司延迟还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峻侵害了托付人的合法权益。
据此,经公司授权本律师慎重函告贵公司:限贵公司于收函之日起七日内向托付人付清拖欠货款人民币 元。不然,本律师将依授权采纳进一步法令行动。到时,贵公司即将承当因此而需支付的法令负面价值及商业诺言丢失。
望慎重考虑此事,赶快实行还款责任,避免讼累!
特此函告!
(本律师函共2页)
附件一:律师联系方式 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恒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