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有哪些主要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07:16
依据我国《稳妥法》规则,投保人是指与稳妥人缔结稳妥合同,并按照稳妥合同负有付出稳妥费职责的人。投保人可所以自然人也可所以法人。 修改后的稳妥法规则,缔结稳妥合同,稳妥人应当向投保人阐明稳妥合同的条款内容,并能够就稳妥标的或许被稳妥人的有关状况提出问询,投保人应当照实奉告。投保人成心隐瞒事实,不实行照实奉告职责的,或许因过错未实行照实奉告职责,足以影响稳妥人决议是否赞同承保或许进步稳妥费率的,稳妥人有权免除稳妥合同。
也称要保人,是与稳妥人缔结稳妥合同并按照稳妥合同负有付出稳妥费职责的人。自然人与法人皆可成为投保人。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稳妥标的具有稳妥利益。
投保人的职责
依据我国《稳妥法》的规则,投保人首要有以下几种职责:
1.按约好交给稳妥费的职责
稳妥费是投保人向稳妥人交纳的费用 , 作为稳妥人按照合同承当补偿和给付职责的价值 。稳妥合同建立后 , 投保人按照约好交给稳妥费 , 稳妥人按约好的期间承当稳妥职责 。
财产稳妥的稳妥费 , 一般应在合同建立后一次缴清 , 经两边特别约好 , 也能够分期付出 , 若投保人未按约好交给稳妥费的 , 稳妥人可诉请交给 , 也可告诉被稳妥人停止合同 , 人身稳妥费法 商交 , 也可分期付出 。稳妥人对人身稳妥的稳妥费不得以诉讼办法恳求投保人付出 。
2.照实奉告的职责
缔结稳妥合同时,稳妥人能够就稳妥标的或被稳妥人的有关状况提出问询,投保人应当照实奉告。投保人成心隐瞒事实,不实行照实奉告职责的,或许因过错未实行照实奉告职责,足以影响稳妥人决议是否赞同承保或许进步稳妥费率的,稳妥人能够免除稳妥合同。
(1)风险添加的告诉职责
风险添加的告诉职责是指在稳妥合同的有用期内 , 稳妥标的风险程度添加的 , 投保人或被稳妥人应按照合同规则及时告诉稳妥人 , 稳妥人有权要求添加稳妥费或许免除合同 。 投保人或被稳妥人未实行该告诉职责的 , 稳妥标的因风险程度添加而发作的稳妥事端 , 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
(2)出险告诉职责
出险告诉职责即稳妥事端发作的告诉职责 , 是指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许受益人知道稳妥事端发作后 , 应当及时告诉稳妥人 。其含义在于能使稳妥人敏捷查询、取证 , 采纳恰当的办法 , 避免丢失扩展 , 并为补偿和给付稳妥金作预备 。
3.及时告诉的职责
4.供给证明、材料的职责
5.对因自己违法而获得补偿或给付予退赔的职责
投保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则 ,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 , 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首要生活来源的人 , 是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 , 能够成为稳妥合同的投保人 ,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彻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约束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不能成为投保人。
2、投保人对稳妥标的具有稳妥利益 。
3、投保人实行交给稳妥费的职责 。
也称要保人,是与稳妥人缔结稳妥合同并按照稳妥合同负有付出稳妥费职责的人。自然人与法人皆可成为投保人。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稳妥标的具有稳妥利益。
投保人的职责
依据我国《稳妥法》的规则,投保人首要有以下几种职责:
1.按约好交给稳妥费的职责
稳妥费是投保人向稳妥人交纳的费用 , 作为稳妥人按照合同承当补偿和给付职责的价值 。稳妥合同建立后 , 投保人按照约好交给稳妥费 , 稳妥人按约好的期间承当稳妥职责 。
财产稳妥的稳妥费 , 一般应在合同建立后一次缴清 , 经两边特别约好 , 也能够分期付出 , 若投保人未按约好交给稳妥费的 , 稳妥人可诉请交给 , 也可告诉被稳妥人停止合同 , 人身稳妥费法 商交 , 也可分期付出 。稳妥人对人身稳妥的稳妥费不得以诉讼办法恳求投保人付出 。
2.照实奉告的职责
缔结稳妥合同时,稳妥人能够就稳妥标的或被稳妥人的有关状况提出问询,投保人应当照实奉告。投保人成心隐瞒事实,不实行照实奉告职责的,或许因过错未实行照实奉告职责,足以影响稳妥人决议是否赞同承保或许进步稳妥费率的,稳妥人能够免除稳妥合同。
(1)风险添加的告诉职责
风险添加的告诉职责是指在稳妥合同的有用期内 , 稳妥标的风险程度添加的 , 投保人或被稳妥人应按照合同规则及时告诉稳妥人 , 稳妥人有权要求添加稳妥费或许免除合同 。 投保人或被稳妥人未实行该告诉职责的 , 稳妥标的因风险程度添加而发作的稳妥事端 , 稳妥人不承当补偿职责 。
(2)出险告诉职责
出险告诉职责即稳妥事端发作的告诉职责 , 是指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许受益人知道稳妥事端发作后 , 应当及时告诉稳妥人 。其含义在于能使稳妥人敏捷查询、取证 , 采纳恰当的办法 , 避免丢失扩展 , 并为补偿和给付稳妥金作预备 。
3.及时告诉的职责
4.供给证明、材料的职责
5.对因自己违法而获得补偿或给付予退赔的职责
投保人应具有以下条件:
1、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则 ,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及16周岁 , 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首要生活来源的人 , 是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 , 能够成为稳妥合同的投保人 ,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和不能彻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约束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 不能成为投保人。
2、投保人对稳妥标的具有稳妥利益 。
3、投保人实行交给稳妥费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