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的知识总结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13:54关于乡村土地确权最重要的23句话!土地确权是对土地二轮承揽方针执行十多年后的再次完善,确权过程中遇到较多的问题会集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家庭成员方面。对乡村土地确权中热门疑难问题概括总结并简明答复如下:
1、承揽面积小于实践栽培面积的,要尊重前史、尊重农人志愿,以实测面积为准。
2、承揽地已被依法征占,并已得到相应补偿,确权挂号时要从承揽地块面积中减除,进行改动挂号。
3、承揽户的承揽地被悉数征收、征用、占用,导致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悉数损失的不再确权发证。
4、无法复垦的承揽地按原面积和用处确权。
5、二轮承揽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只要是民主协商,构成抉择并且不违方针法规的,可根据土地承揽现状予以确权挂号颁证。
6、在承揽土地上未批先建、改动用处的不予确权。
7、子女分户由承揽两边出具书面切割协议,在协议分户后予以分户确权挂号。
8、离婚的提交法院判决书或承揽地切割协议书,没有贰言即可别离予以确权挂号。
9、确权证书原则上按二轮承揽时的共有人挂号,出嫁女和入赘女婿可作为共有人进行挂号或在土地经营权证书备注栏注明,娘家没意见,出嫁女也可在娘家确权。
10、自动抛弃二轮承揽经营权未承当农业税费责任的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挂号。
11、乡村二轮承揽时,没才能种田没承揽的孤寡、单身户、五保户,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挂号。
12、乡村土地二轮承揽时户口外迁不在册或按其时方针不符合分田条件的人员,现在户口仍在外地或已回迁,要求分田的,暂不处理。
13、家庭承揽人员逝世的,家庭承揽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揽土地确权挂号;家庭承揽户消亡的,原家庭承揽土地不予确权挂号。
14、承揽农户代种别人承揽地的,原则上不予确权。
15、其时未承揽到户的土地怎么确权?乡村土地二轮承揽时,未承揽到户的土地原则上暂不确权挂号,归集体所有。
16、同一乡民小组承揽农户采纳转让、交换方法流通承揽地的,若两边没有贰言,按实确权挂号,若两边有争议的,按原二轮承揽归属的面积和四至予以确权。
17、土地归纳整治或长时间流通的应依照土地归纳整治或流通前的农户承揽联系确权。
18、有争议的土地尽量经过调停处理,调停不成的可经过裁定、诉讼程序,若仍不能处理暂不确权。
19、退耕还林收取了林权证的,本次不予确权挂号颁证。假如没有收取林权证,但收取了退耕还林补助,应尊重农户自己的挑选。
20、承揽期内承揽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依照承揽方的志愿,保存其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或许答应其依法进行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流通。
21、出产公益事业占用承揽地,已处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计入承揽地;未享用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乡村二轮可承揽面积确权挂号。
22、承揽期内承揽方提出书面请求,自愿抛弃悉数或部分承揽地的不再确权发证。
23、机动地、经济地、荒地已归入承揽地办理的持续作为承揽地办理;未归入承揽地办理的,不再进行确权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