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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10:23

犁地占用税的纳税规模是什么?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犁地占用税暂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1号)第二条规则:“本法令所称犁地,是指用于栽培农作物的土地。”
第十四条规则:“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饲养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许从事非农业建造的,对比本法令的规则征收犁地占用税。建造直接为农业出产服务的出产设备占用前款规则的农用地的,不征收犁地占用税。”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犁地占用税暂行法令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第三条规则:“占用园地建房或许从事非农业建造的,视同占用犁地征收犁地占用税。”
第二十四条规则:“法令第十四条所称林地,包含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含居民点内部的美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规模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水沟的护堤林用地。”
第二十五条规则:“法令第十四条所称牧草地,包含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第二十六条规则:“法令第十四条所称农田水利用地,包含农田排灌水沟及相应隶属设备用地。”
第二十七条规则:“法令第十四条所称饲养水面,包含人工开挖或许天然构成的用于水产饲养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隶属设备用地。”
第二十八条规则:“法令第十四条所称渔业水域滩涂,包含专门用于栽培或许饲养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第二十九条规则:“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饲养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许从事非农业建造的,适用税额能够恰当低于当地占用犁地的适用税额,详细适用税额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则履行。”
三、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犁地占用税办理规程(试行)》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6年第2号)的规则:“第十七条 归于犁地占用税纳税规模的土地(以下简称应税土地)包含:
(一)犁地。指用于栽培农作物的土地。
(二)园地。指果园、茶园、其他园地。
(三)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饲养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
林地,包含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不包含居民点内部的美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规模内的林木用地,以及河流、水沟的护堤林用地。
牧草地,包含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
农田水利用地,包含农田排灌水沟及相应隶属设备用地。
饲养水面,包含人工开挖或许天然构成的用于水产饲养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及相应隶属设备用地。
渔业水域滩涂,包含专门用于栽培或许饲养水生动植物的海水潮浸地带和滩地。
(四)草地、苇田。
草地,是指用于农业出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运用权证的草地。
苇田,是指用于栽培芦苇并定时进行人工维护办理的苇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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