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公开处理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6 21:27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事端揭露处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事端处理程序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一、交通事端揭露处理的规模
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且各方当事人均赞同揭露处理的交通事端,办案单位应当揭露处理。一方当事人要求不揭露处理的,办案单位不得揭露处理。
二、交通事端揭露处理的内容
揭露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身份;揭露当事人权力和责任;揭露事端现实、查验判定结论、确定的根据和适用法律法规;揭露行政处罚决议及根据;揭露交通事端危害补偿调停;揭露交通肇事逃逸案子的侦破状况。
三、参与交通事端揭露处理的人员
参与揭露处理事端的人员规模包含各方当事人;当事人的家族、代理人、证人;车辆产权所有人;旁听人员。
四、交通事端揭露处理办法
(一)现场处理揭露 现场勘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当事人或见证人应当在现场图上签字;办案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发放联系卡。当事人回绝在现场图上签字或无法签字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现场图上记录在案。
(二)交通事端确定揭露 1、办案人员介绍扼要案情; 2、出示现场图、现场相片、现场勘查笔录、查验判定结论等根据; 3、宣读有关查询状况; 4、问询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事端现实是否有新的根据; 5、遇当事人供给新的根据的,办案人员对当事人供给的根据及时进行核实; 6、答应两边当事人对有关现实、根据进行质证; 7、根据有关法规作出《交通事端确定书》,并当场送达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 8、奉告当事人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调停的方法、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力。
(三)对当事人行政处罚揭露 1、书面奉告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根本现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根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 2、对当事人陈说、申辩进行复核; 3、制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议书》; 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议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盖章,当事人回绝签名的,办案人员当场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议书》上 “补白”栏内注明; 5、《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议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子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则,在七日内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议书》送达当事人。
(四)交通事端危害补偿调停揭露 1、办案人员出示各方当事人的书面调停恳求,奉告各方当事人在十日内只调停一次;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实行的,当事人可持调停完结书或调停书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各方当事人陈说危害补偿要求及理由,并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3、办案人员介绍危害补偿有关规则和规范,提出补偿定见; 4、当事各方达成协议的,办案人员制造调停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办案人员制造调停完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五、当事人的权力
(一)对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办案人员,有恳求其逃避的权力;
(二)恳求办案人员对危害补偿进行调停的权力;
(三)对行政处罚有贰言,有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或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分恳求行政复议权力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四)被撤消驾驶证或许被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五)要求办案人员出示现场图、现场相片、现场勘查笔录、判定结论、宣读有关证人证言(证人身份予以保密)等根据资料的权力(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当事人及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在外);
(六)对查验判定结论有贰言,有恳求从头判定的权力。
六、当事人的责任
(一)有照实向公安机关陈说事端现实的责任; (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供给根据和相关资料的责任; (三)实行危害补偿的责任; (四)准时参与交通事端处理的责任; (五)签收公安机关制造的有关文书的责任; (六)恪守揭露处理纪律的责任; (七)准时处理尸身的责任。
一、交通事端揭露处理的规模
凡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且各方当事人均赞同揭露处理的交通事端,办案单位应当揭露处理。一方当事人要求不揭露处理的,办案单位不得揭露处理。
二、交通事端揭露处理的内容
揭露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身份;揭露当事人权力和责任;揭露事端现实、查验判定结论、确定的根据和适用法律法规;揭露行政处罚决议及根据;揭露交通事端危害补偿调停;揭露交通肇事逃逸案子的侦破状况。
三、参与交通事端揭露处理的人员
参与揭露处理事端的人员规模包含各方当事人;当事人的家族、代理人、证人;车辆产权所有人;旁听人员。
四、交通事端揭露处理办法
(一)现场处理揭露 现场勘查结束后,办案人员、当事人或见证人应当在现场图上签字;办案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发放联系卡。当事人回绝在现场图上签字或无法签字的,办案人员应当在现场图上记录在案。
(二)交通事端确定揭露 1、办案人员介绍扼要案情; 2、出示现场图、现场相片、现场勘查笔录、查验判定结论等根据; 3、宣读有关查询状况; 4、问询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事端现实是否有新的根据; 5、遇当事人供给新的根据的,办案人员对当事人供给的根据及时进行核实; 6、答应两边当事人对有关现实、根据进行质证; 7、根据有关法规作出《交通事端确定书》,并当场送达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 8、奉告当事人恳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调停的方法、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力。
(三)对当事人行政处罚揭露 1、书面奉告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根本现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根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 2、对当事人陈说、申辩进行复核; 3、制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议书》; 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议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盖章,当事人回绝签名的,办案人员当场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议书》上 “补白”栏内注明; 5、《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议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给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子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则,在七日内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议书》送达当事人。
(四)交通事端危害补偿调停揭露 1、办案人员出示各方当事人的书面调停恳求,奉告各方当事人在十日内只调停一次;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不实行的,当事人可持调停完结书或调停书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各方当事人陈说危害补偿要求及理由,并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3、办案人员介绍危害补偿有关规则和规范,提出补偿定见; 4、当事各方达成协议的,办案人员制造调停书并送达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办案人员制造调停完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五、当事人的权力
(一)对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办案人员,有恳求其逃避的权力;
(二)恳求办案人员对危害补偿进行调停的权力;
(三)对行政处罚有贰言,有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或同级人民政府法制部分恳求行政复议权力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四)被撤消驾驶证或许被处2000元以上罚款的,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五)要求办案人员出示现场图、现场相片、现场勘查笔录、判定结论、宣读有关证人证言(证人身份予以保密)等根据资料的权力(触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当事人及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在外);
(六)对查验判定结论有贰言,有恳求从头判定的权力。
六、当事人的责任
(一)有照实向公安机关陈说事端现实的责任; (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分供给根据和相关资料的责任; (三)实行危害补偿的责任; (四)准时参与交通事端处理的责任; (五)签收公安机关制造的有关文书的责任; (六)恪守揭露处理纪律的责任; (七)准时处理尸身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