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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期限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18:39
工伤判定是在请求工伤判定的员工被确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完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判定的行为。工伤判定的规模包含:劳作能力判定,罢工留薪期判定承认,护理等级判定,伤残辅佐用具装备判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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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因公受头部眼睛耳朵等处受伤,开端单位(私家企业单位)给报销医疗费用,可是至今停止仍有后遗症,没有彻底治好,单位现在不给予补偿,受伤者仍在单位上班,可是单位领导一向尴尬受伤者,想让其辞去职务,至今不知道该怎么办?其时没有工伤判定。可是现在单位是不给与洽谈,他们也指出没有依据,所以咱们处于很被迫的状况,现在是不给与补偿。
听讼网律师回答:
必定欠好处理,主张洽谈处理。由于错过了工伤确定的时刻约束,的确很难维权。主张向劳作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能够直接请求劳作裁定,保护你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判定内容
广义的工伤判定包含劳作能力判定和致残等级判定。窄义的工伤判定指致残等级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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