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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竞合犯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7 13:53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违法嫌疑人施行同一个违法行为的时分,有或许侵略了数个违法的客体,侵略数个违法客体的,就会构成数个不同的违法罪名,这就形成了观念竞合犯,那么观念竞合犯的特征有哪些?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观念竞合犯的特征有什么
1、行为人施行了一个损害行为。
这是幻想竞合犯差异于本质数罪及牵连犯等违法形状的底子点,终究何为“一行为”,学界议论纷纷。有所谓“天然行为说”、“社会行为说”、“犯意行为说”、“法令行为说”等等。依据“因果联系说”一行为包含“行为人的一个身体动作形成一个损害社会的成果的,即一因一果,是一个行为;一个身体动作形成数个损害社会的成果的,即一因多果,是一个行为;数个身体动作形成一个损害成果的,即多因一果,也是一个行为,”而“数个不同性质的身体动作形成数个损害社会的成果的,即多因多果,是数个行为。”
幻想竞合犯中,只需行为人施行了一个损害行为,不管其行为是作为仍是不作为;其违法心理是成心仍是过错,亦或成心与过错混合,均不影响幻想竞合犯的建立。
2、行为人的行为一起冒犯数个罪名所代表的数个性质不同的违法构成。
这是幻想竞合犯差异于本质一罪的底子特征,幻想竞合犯不是本质数罪,原因在于行为人只施行了一个损害社会的行为,幻想竞合犯不该包含同种罪名的状况,只要当罪名相异,违法构成性质不一起,才存在着竞合的或许性与必要性。
3、行为所冒犯的数个罪名均无法全面点评该行为,即行为所冒犯的各违法构成之间应无重合之联系。
这是幻想竞合犯差异于法条竞合犯的底子特征,在违法客体上体现为既适用于规模较广的社会联系也适用于规模较小的社会联系;在违法主体上体现为既适用于规模较广的主体也适用规模较小的主体;片面方面的重合首要是罪行方法的重合:首要是成心的重合,既指内容较广的成心包含内容较单一的成心,也指一般成心包含特定成心;违法过错的重合则首要是行为人应当预见的成果规模之间的容纳联系;客观方面的重合体现在行为方法的完全相同,行为的复合性包含行为的单一性,或行为的多样性包含了行为的单纯性。
二、法条竞合犯和观念竞合犯的差异
1、二者都归于特别的违法形状。可是法条竞合犯是同一违法行为冒犯数法条时,仅适用一法条而排挤他法条,且只要一法条可全面、恰当地点评它,所以罪之本质为原本的一罪;而观念竞合犯是同一违法行为冒犯数法条时,任何一法条均无法全面、恰当地点评它,但考虑到其为不完好的数罪,只能按数罪中的重罪科罪,所以罪之本质为特别的数罪,为处断的一罪。
2、都按一罪处分,只适用一法条。可是法条竞合犯依据竞合联系的不同选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整体法优于部分法、杂乱法优于简略法、基本法优于弥补法的准则,选用其中最恰当的一罪处断之,并不导致适用重法;而观念竞合犯因其损害性既大于单纯的一罪又小于本质的数罪,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准则,要从一重处断之。
3、都源于错综杂乱的现象。可是,法条竞合犯的呈现是因为刑法规则的错综杂乱,这种竞合是必定的;而观念竞合犯的呈现是以行为人的特定违法行为为条件或中介的,这种竞合是偶尔的。
4、行为人都只施行了一个行为。可是法条竞合犯中的行为既可所以单一的,也可所以复合的,引起该行为的罪行只能是单一罪行;而观念竞合犯中的行为只能是单一行为,引起该行为的罪行既可所以单一罪行,也可所以复合罪行。
5、一个损害行为都冒犯了数罪名。可是法条竞合犯中的数罪名的违法构成之间存在逻辑上的重合联系,且数个违法构成是完好的抑或批改的会影响法条竞合犯的建立与否;而观念竞合犯中的数罪名的违法构成之间不存在这种重合联系,且数个违法构成是完好的抑或是批改的不会影响法条竞合犯的建立与否。
6、都面对着挑选的问题。可是,法条竞合犯首要面对的是法令适用的问题,是要在法条错综杂乱的重合联系之下挑选最全面、最恰当的法条的问题,是一种法令标准的竞合。而观念竞合犯则首要面对的是违法行为究竟冒犯了几个罪名、怎么处分的问题,是一种违法的竞合。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观念竞合犯的特征有什么”问题进行的回答,观念竞合犯的特征包含行为人只施行了一个违法行为、一起冒犯了数个罪名、行为所冒犯的数个罪名均无法全面点评该行为。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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