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摩托车案件特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5 14:00醉酒驾驭摩托车已成为风险驾驭罪的首要表现形式,对路途行车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峻威胁,是人民群众疾恶如仇的“马路杀手”。一些人一般以为醉酒驾驭轿车、客车、卡车才会构成违法,其实醉酒驾驭摩托车同样会构成违法。当时,醉酒驾驭摩托车案子的特色如下。
醉酒驾驭摩托车案子特色
1、深度醉酒人员份额较高,无号牌摩托车所占数量较多。
我国的“酒文化”历史悠久,无酒不成席、不醉不成欢,吃酒时一时尽心,致酒后驾车案子频发。风险驾驭摩托车的93人中,多数是在朋友聚餐或喜庆宴会后醉酒驾车的,依据法律规定,饮酒后,血样中乙醇含量到达80毫克/毫升以上的,即到达醉酒的规范。而在93名涉嫌醉酒驾驭摩托车的人员中,据统计,血样中乙醇含量到达或高于160毫克/毫升的达42人,最高的为412.06毫克/毫升,占总人数的45.16%。而酒后驾驭无号牌摩托车的人数也占了必定的份额。93辆摩托车中有17辆摩托车无号牌,占总数的18.28%。
2、中青年男性份额高,违法年龄段比较会集。
93名涉嫌风险驾驭摩托车的人员中,中青年男性多,女人仅有1人。20岁至50岁的共有66人,占总人数的70.97%。50岁至60岁的有23人,60岁以上的有4人,其间最小的为1990年出世的,22岁,最大的为1945年出世的,67岁。
3、文化程度遍及不高,以农人、无业人员居多。
93名涉嫌风险驾驭摩托车的人员中,绝大多数为小学和初中文化,中专、大专学历的仅有5人,不识字的有3人。农人39人,无业人员33人,占总人数的77.42%,工人16人,个别4人,有正规、安稳工作的仅有教师1人。
4、农村地区发案率高,乡镇发案率低。
93件风险驾驭案子中,有72件案发地点在农村地区,占总数的77.42%,有21件案发地点在县城,农村地区发案率高于县城。
5、案发时刻相对会集,下午和晚上案发率高。
在一年傍边,新年至元宵节期间发作的风险驾驭摩托车案子有5件,占总数的5.38%;休息日(星期六、周日)发案数29件,占总数的31. 18%。在一天傍边,时刻多会集在下午和晚上,其间下午(12时至17时)发案数51件,占总数的54.84%;19时至22时发案数35件,占总数的37.63%;22时今后案发的较少,共7件。
6、多因交通事故被抄获,单独交通事故占了必定的份额。
93件风险驾驭摩托车案子中,交警执勤中抄获的4件4人,其他均为发作交通事故后而被抄获。值得注意的是,因醉酒发作单独交通事故(受害人为驾驭人员自己)的有16件,占总数的17.20%。
7、风险驾驭结果较为严峻,并简单引发其他刑事案子的发作
以上是醉酒驾驭摩托车案子特色的介绍,期望可以对我们有所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