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00:07合肥: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需求哪些条件?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接连如期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一年以上;借款人有必要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好的首要产权人;所购住宅为合肥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有必要是与管理中心及托付银行有按...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在合肥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需求哪些条件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合肥:请求住宅公积金借款需求哪些条件?
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
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贷前已接连如期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一年以上;
借款人有必要是购房合同(协议)约好的首要产权人;
所购住宅为合肥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其开发商有必要是与管理中心及托付银行有按揭事务签约协议的)、经济适用住宅、单位集资建房、现住公房及产权明晰且无房产争议的二手房;
具有合肥市乡镇常住户口或有用居留身份;
具有合法的购买住宅合同或其他有用证明文件;
供给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法进行担保;
初次运用住宅公积金购买新建一般商品房首付份额应不低于房价的30%,第2次运用公积金借款购房,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60%,借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宅公积金借款利率的1.1倍履行,且具有购买住宅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购买房龄1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份额不低于房价的30%,购买房龄10年以上20年以内的二手房,首付份额不低于房价的40%;
具有安稳的工作和经济收入,信誉杰出,有准时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得超越其家庭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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