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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2 12:26
    问:合同期满停止时,需求提早一个月书面告诉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吗?多谢!
    答:合同期满,浅显地说便是劳作合同到期了,没有续签的状况。劳作合同的期限是劳作合同签定时两边当事人均认可的,所以在合同到期时完毕两边的劳作联系是两边毅力的表现,是契合两边的意思表明的。即便当事人后来意思发生变化,反悔了,也不能改动其时的约好,这是合同存在的根底。既然是两边约好到期停止,两边都依法履行了劳作合同的内容,所以遵从劳作合同的约好也是不建立经济补偿的最根本原因。
    此外,两边约好了劳作合同的停止日期,阐明两边都知道什么时候该合同会停止,所以这件事是能够意料的。用人单位和劳作者都能够依据该状况为劳作合同停止后的自己做好预备作业,所以也就谈不上丢失问题,即便有丢失,也是丢失方自己忽略,没有做好预备的联系,丢失由自己承当。
    所以从法令上说,合同期满不需求提早一个月书面告诉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当然,为了两边能更好的完结交代作业,最好能提早告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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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房地产律师,王律师(咨询电话:13810198499),http://www.jobems.com/blog/default.asp?BlogID=700045&BlogType=1我国房产法令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专家型房产律师专业供给房子生意咨询、房子生意胶葛、二手房生意、房子拆迁补偿离婚房产切割胶葛诉讼署理法令服务。可预定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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