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抚养费会怎么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12:58
夫妻离婚的,除了要对夫妻共同产业进行切割,假如有未成年孩子的,还要确认孩子的育婴权。一方育婴孩子的,另一方需求付出相应的育婴费。那么不付出育婴费会怎么样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帮忙。
不付出育婴费会怎么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则,离婚后,一方育婴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方不实行育婴责任,能够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实行判定的当事人进行教育、正告,促其实行育婴子女的责任。假如对方依然不听劝说,不接受教育,拒不实行判定,依据《婚姻法》规则,一方当事人能够向一审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强制实行。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求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依据实行工作规则第十九条,对已发作法令功率的具有给付生活费、育婴费、育婴费内容的法令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交实行机构实行。也就是说对具有生活费、育婴费、育婴费内容的收效法令文书也能够不经请求,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实行程。
强制实行的方法:一是提取、拘留被请求人的储蓄存款或薪酬等劳动收入。如请被实行人所在单位帮忙从薪酬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住、变卖被请求人的产业。是指产业被查封、扣押后,实行员责令被实行人在指定期间实行法令确认的责任。逾期不实行,依照规则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产业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许变买。强制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实行责任。
夫妻离婚后,由一方育婴子女的,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假如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
不付出育婴费会怎么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则,离婚后,一方育婴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方不实行育婴责任,能够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实行判定的当事人进行教育、正告,促其实行育婴子女的责任。假如对方依然不听劝说,不接受教育,拒不实行判定,依据《婚姻法》规则,一方当事人能够向一审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强制实行。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求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请求。依据实行工作规则第十九条,对已发作法令功率的具有给付生活费、育婴费、育婴费内容的法令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交实行机构实行。也就是说对具有生活费、育婴费、育婴费内容的收效法令文书也能够不经请求,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实行程。
强制实行的方法:一是提取、拘留被请求人的储蓄存款或薪酬等劳动收入。如请被实行人所在单位帮忙从薪酬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住、变卖被请求人的产业。是指产业被查封、扣押后,实行员责令被实行人在指定期间实行法令确认的责任。逾期不实行,依照规则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产业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许变买。强制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实行责任。
夫妻离婚后,由一方育婴子女的,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假如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