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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额度怎么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8 09:16

缴存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销户提取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员工退休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二)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
(三)出境或赴港、澳、台区域久居。
(四)员工调离本市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
(五)员工逝世。
(六)员工被判处刑罚。
缴存员工发作住宅消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提取住宅公积金: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宅(私有产权)的,提取额为私产房票处理日期上月末的余额(金额到百元)。
(二)归还购买自住住宅借款本息的。员工购买住宅(私产),运用住宅借款而且没有违约记载的可每年提取一次自己和爱人的住宅公积金,专项用于归还借款本息。提取额为不超越一年应归还借款本息额(金额到百元)。
(三)员工住宅动迁的,提取额为处理提取日期上月末余额(金额到百元)。
(四)租借公租房在本年度内没有欠交租金的员工,可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应不超越一年的房租额。
员工自己、爱人或未成年子女患严峻疾病或严峻手术住院治疗的可提取住宅公积金(包含心肌梗塞、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变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峻复合性外伤、严峻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严峻器官移植、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良性脑肿瘤、严峻阿尔茨海默病、严峻帕金森病、严峻 Ⅲ度烧伤、严峻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峻运动神经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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