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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中立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8 04:39
一般分为四个过程:
1、经法院检查以为申述契合受理条件的,由担任检查的立案作业人员决议立案,并将案子当事人名字、案由等状况输入电脑后主动生成案号。
2、法院将向您发送案子的受理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费交纳通知书等。
3、您能够在法院立案之日起7天内到法院立案大厅内设的银行收费窗口或法院邻近的银行交纳诉讼费。
4、完结上述作业后,立案法官将会把您的案子移交有关审判庭。
立案条件
立案的条件,亦称立案的理由,是指能够作出立案决议的法定理由,有了立案的资料来历,能否作出立案的决议呢?需求要看是否具有立案的条件。刑事诉讼法第 86条规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许公安机关关于报案、指控,告发和自首的资料,应当按照统辖规模敏捷进行检查,以为有违法现实需求追查刑事职责的时 候,应当立案;以为没有违法现实,或许违法现实明显细微,不需求追查刑事职责的时分,不予立案。据此,立案有必要具有两个条件:一是有违法现实发作;二是需 要追查刑事职责。
(一)有违法现实发作
有违法现实发作一是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损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包含现已发作、正在发作的违法和准备违法,只要违法思维和动机,乃至将其予以披露,均不能以为 有违法现实发作。二是指该违法现实有牢靠资料证明,而绝非任何人的猜想、幻想或许闭门造车的现实。当然,在立案阶段所要求的违法现实与刑法违法构成诸要件 的现实应该有所不同。立案仅仅刑事诉讼开端的第一道程序,尚不或许要求具有能够证明违法的全部情节和违法人是谁的依据才干够立案侦办。这就明违法的诸要件 的在立案阶段往往不清楚,需求通过侦办才干进一步查实。这就明违法的诸要件在立案阶段往往不清楚,需求通过侦办才干进一步查实。假如通过侦办、告发的违法 现实并不存在,则能够吊销案子。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不破不立”、“先破后立”的做法,颠倒了立案和侦办的次序,是绝对不可取的。
(二)需求追查刑事职责
这是立案有必要具有的法令条件。假如仅有违法现实的发作还不能作出立案的决议,只要当这种违法现实依法还应当追查行为人刑事职责的时分,才干决议立案。有了 违法现实发作但情节明显细微,不需求追查刑事职责,或许罪过尽管严峻,但依法不应当追查刑事职责的,就不能立案。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追查刑事职责:1. 情节明显细微,损害不大,不以为是违法的;2.违法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革除惩罚的;4按照刑法通知才处理的违法,没有通知或许撤回通知 的;. 5. 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逝世的;6其他法令规则免予追查刑事职责的。依据刑法的规则:精神病人在不能争辩或许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分形成损害成果的,不负刑事 职责;为了使公共利益、自己或许别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纳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职责;为了使公共利益、自己或许别人的人身和 其他权力免受正在发作的风险,不得已采纳的紧迫避除行为,不负刑事职责。
从条文上看,刑事诉讼法第86条只针对立案机关受理报案、指控、告发和自首的资料,不包含立案机关已发现违法现实和违法嫌疑人的景象。其实这是立法技能问 题,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则的条件也应适用于该法第83条的景象。立法添加第83条的景象有两个意图:一是完善作为立案依据的立案资料来历的规则,二是针 对司法实践中立案机关遇此景象不立案的状况所作的催促性规则。因而不能以为第83条是对立案条件的修正。正确掌握立案的条件,直接影响到刑事诉讼活动能否 正确、合法、及时地乾地,直接影响刑事诉讼使命是否顺利完结。假如立案条件掌握太松,极有或许误伤好人,形成冤、假、错案。立案条件掌握太紧,又有或许放 纵罪犯。为了保护立案活动的严肃性,司法作业人员必定要注意掌握好立案条件,确保案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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