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如何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17:53“约好提取”指在契合南宁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贷提取规则的情况下,住宅按揭借款的借款人及其爱人与管理中心签定《归还住宅借款约好提取住宅公积金协议》(以下简称《约好提取协议》),管理中心依照协议托付,定时将托付人可提取的公积金划转至其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的事务。
一、请求条件
(一)在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城区营业部开户且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的缴存人;
(二)缴存人在营业部处理纯公积金借款(或组合借款)且现在正常还贷;
(三)缴存人具有管理中心规则的还贷提取条件和资料。
二、处理方法
(一)2015年12月10日起在管理中心各城区营业部处理住宅公积金借款(含组合借款)的:
1.在处理借款请求时一起处理约好提取,预签《约好提取协议》。
2.初始约好从该笔借款放款月的次月起,每满12个月划转一次。
3.该笔借款放款后,我管理中心按约好的时刻定时将托付人可提取的住宅公积金划转入其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直至托付停止。
4.该笔借款终究未处理成功的,所预签的《约好提取协议》主动免除。
(二)2015年12月10日前已处理的住宅公积金借款(含组合借款)需处理约好提取的:
1.托付人凭所需资料,按详细事务要求到我管理中心相应的网点处理,契合条件、资料完全的,签定《约好提取协议》,约好详细划转月。
2.我管理中心按《约好提取协议》约好的时刻定时将托付人可提取的住宅公积金划转入其公积金联名卡账户,直至托付停止。
详细要求:
1.托付人已婚,且夫妻均在营业部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的,要求夫妻一起请求处理约好提取托付;
2.托付人已婚,如爱人不缴存住宅公积金或在其他管理中心缴存的,请求人独自处理约好提取托付;
3.托付人已婚,如爱人在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的,暂时不受理该笔借款的约好提取请求,按正常提取方法在柜面处理。
所需资料:
1.托付人和爱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托付人和爱人的住宅公积金联名卡;
3.托付人的婚姻状况证明:(1)托付人已婚的,供给结婚证(原件、复印件);(2)托付人独身的,供给个人婚姻状况声明(面签)。
4.住宅公积金托付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受理网点
托付人到主贷人开户缴存的营业部请求处理。
三、注意事项
(一)托付人工作单位、婚姻状况、联系方法、联名卡等发生变化时,应在划转日前一个月向管理中心请求改变(填写《约好提取改变表》)。
(二)托付人提出停止协议的,应至少在划转日前一个月向管理中心提出停止请求(填写《停止约好提取请求》)。
(三)约好提取协议停止前,托付人及爱人不能在服务网点货台处理还贷提取和销户提取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