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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犯罪的概念和特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8 21:16
1. 计算机违法的概念
跟着计算机遍及率的进步,人们使用计算机从事的活动日益增多,与此同时计算机违法的类型和范畴也不断地添加和扩展,从而使“计算机违法”这一术语跟着时刻的推移而不断取得新的寓意。
结合刑法条文的有关规定和我国计算机违法的实践情况,计算机违法的概念能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计算机违法是指行为人成心直接对计算机施行侵入或损坏,或许使用计算机施行有关金融欺诈、偷盗、贪婪、挪用公款、盗取国家秘密或其他违法行为的总称。狭义的计算机违法仅指行为人违背国家规定,成心侵入国家业务、国防建设、顶级科学技术等计算机信息体系,或许使用各种技术手法对计算机信息体系的功能及有关数据、使用程序等进行损坏,制造、传达计算机病毒,影响计算机体系正常运转且形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 计算机违法的特色
(1)作案手法智能化、荫蔽性强。大多数的计算机违法都是行为人通过狡猾而缜密的组织,运用计算机专业知识所进行的智力违法行为。进行这种违法行为时,违法分子只需要向计算机输入过错指令,篡改软件程序,作案时刻短且对计算机硬件和信息载体不会形成任何危害,作案不留痕迹,使一般人很难察觉到计算机内部发作的改变。别的,计算机违法所选用的违法手法较为荫蔽,所以很难被察觉。
(2)违法损害的方针较会集。就国内现已破获的计算机违法案子来看,作案人首要是为了非法占有财富和故意报复,因此方针首要会集在金融、证券、电信、大型公司等重要经济部分和单位,其间以金融、证券等部分尤为杰出。
(3)侦办取证困难,破案难度大,存在较高的违法黑数。违法黑数,其根本意义是指实践发作,但在正式的违法计算中却没有反映出来的数字。计算机违法黑数适当高,据计算,99%的计算机违法不能被人们发现。别的,在受理的这类案子中,侦办工作和违法依据的收集适当困难。
(4)违法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世界计算机安全专家以为,计算机违法社会危害性的巨细,取决于计算机信息体系的社会效果,取决于社会财物计算机化的程度和计算机遍及使用的程度,其效果越大,计算机违法的社会危害性也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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