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相关法律救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7 07:45
导读:著名商标自身蕴含着无限的商业价值,事实上存在有些企业有意或许无意将别人的著名商标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运用。《商标法施行法令》和《维护规则》明确规则,当事人以为别人将其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挂号,或许诈骗大众或许对大众形成误解的,能够向企业名称挂号主管机关恳求吊销该企业名称,企业挂号主管机关应当按照《企业名称挂号办理规则》处理。
1999年9月维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安排大会经过的《著名商标维护规则的建议和注释》,第5条第二项规则:“著名商标注册人应有权恳求片面机关判决,制止运用与著名商标发作抵触的标志。答应提出此种恳求的期限,应自著名商标注册知道该发作抵触的企业标志的运用之日起5年”。该《注释》第1条规则:“企业标志指用来辨认自然人、法人、安排或许协会的企业的任何标志”。
任何标志包含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企业名称,因而我国《商标法施行法令》和《维护规则》关于著名商标企业名称禁用权的规则,契合世界公约和世界惯例。可是这项权力的行使在程序上却存在必定的妨碍。
(一)行政救助途径缺少程序上的支撑
按照《商标法》等有关法令法规之规则,著名商标的确定机关包含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工商行政办理局没有权力对商标是否著名做出确定。著名商标是一种法令维护的一种手法,主管机关所做出的确定的效能只是相关于本案,关于任何第三事情均不发作法令效能(前面现已有所论说)。而《维护规则》第13条规则:当事人以为别人将其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挂号,或许诈骗大众或许对大众形成误解的,能够向企业名称挂号主管机关恳求吊销该企业名称,企业挂号主管机关应当按照《企业名称挂号办理规则》处理。”按照《企业名称挂号办理规则》企业挂号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局和当地各级工商局。当遇到著名商标所有人要求吊销别人企业名称挂号时,工商局处于进退维谷的地步,一方面临著名商标维护有必要以确定为条件,而工商局无权对商标是否著名做出确定,在商标著名被确定之前就无法吊销别人的企业名称;另一方面,法令也没有规则向商标局和商标评定委员会移交案子的程序。使得著名商标的企业名称禁用权在行政救助这条路上存在必定的难度。
(二)该权力一旦被侵略,也应当得到司法救助
《商标法施行法令》第53条规则:“商标所有人以为别人将其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挂号,或许诈骗大众或许对大众形成误解的,能够向企业名称挂号主管机关恳求吊销该企业名称挂号。企业名称挂号主管机关应当按照《企业名称挂号办理规则》处理。”该条只规则了能够向企业名称挂号机关恳求吊销,笔者以为,商标所有人也能够经过诉讼的方法,不经行政程序直接寻求司法救助。商标权归于私权的领域,任何私权遭到损害均能得到司法上的救助,《施行法令》也没有否定司法救助的途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2月拟定了《关于商标与运用企业名称胶葛案子审理中若干问题的回答》,其间规则,将与别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注册、运用形成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来历发生混杂,或许形成顾客误以为不同经营者之间具有相关联系,或许对著名商标形成《商标法》第10条第(8)项所述不良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人民法院能够断定停止运用该企业名称。这就意味着当不正当竞争行为人注册企业名称的行为无效时,其应当向企业名称挂号主管机关刊出或变更已注册的企业名称,一起也意味着人民法院能够不经行政程序直接对商标与企业名称抵触胶葛进行判决,向商标所有人(包含著名商标所有人)供给司法救助⒀。该规则的施行从旁边面证明了司法救助途径的可行性。
依据以上剖析,笔者以为主管机关应当出台相应的补充规则,在别人运用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挂号时,权力人能够恳求发动著名商标确定程序,或许权力人能够不经过行政程序,直接恳求人民法院对商标是否著名做出确定,断定企业名称挂号无效。
1999年9月维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安排大会经过的《著名商标维护规则的建议和注释》,第5条第二项规则:“著名商标注册人应有权恳求片面机关判决,制止运用与著名商标发作抵触的标志。答应提出此种恳求的期限,应自著名商标注册知道该发作抵触的企业标志的运用之日起5年”。该《注释》第1条规则:“企业标志指用来辨认自然人、法人、安排或许协会的企业的任何标志”。
任何标志包含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企业名称,因而我国《商标法施行法令》和《维护规则》关于著名商标企业名称禁用权的规则,契合世界公约和世界惯例。可是这项权力的行使在程序上却存在必定的妨碍。
(一)行政救助途径缺少程序上的支撑
按照《商标法》等有关法令法规之规则,著名商标的确定机关包含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工商行政办理局没有权力对商标是否著名做出确定。著名商标是一种法令维护的一种手法,主管机关所做出的确定的效能只是相关于本案,关于任何第三事情均不发作法令效能(前面现已有所论说)。而《维护规则》第13条规则:当事人以为别人将其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挂号,或许诈骗大众或许对大众形成误解的,能够向企业名称挂号主管机关恳求吊销该企业名称,企业挂号主管机关应当按照《企业名称挂号办理规则》处理。”按照《企业名称挂号办理规则》企业挂号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局和当地各级工商局。当遇到著名商标所有人要求吊销别人企业名称挂号时,工商局处于进退维谷的地步,一方面临著名商标维护有必要以确定为条件,而工商局无权对商标是否著名做出确定,在商标著名被确定之前就无法吊销别人的企业名称;另一方面,法令也没有规则向商标局和商标评定委员会移交案子的程序。使得著名商标的企业名称禁用权在行政救助这条路上存在必定的难度。
(二)该权力一旦被侵略,也应当得到司法救助
《商标法施行法令》第53条规则:“商标所有人以为别人将其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挂号,或许诈骗大众或许对大众形成误解的,能够向企业名称挂号主管机关恳求吊销该企业名称挂号。企业名称挂号主管机关应当按照《企业名称挂号办理规则》处理。”该条只规则了能够向企业名称挂号机关恳求吊销,笔者以为,商标所有人也能够经过诉讼的方法,不经行政程序直接寻求司法救助。商标权归于私权的领域,任何私权遭到损害均能得到司法上的救助,《施行法令》也没有否定司法救助的途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2月拟定了《关于商标与运用企业名称胶葛案子审理中若干问题的回答》,其间规则,将与别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注册、运用形成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来历发生混杂,或许形成顾客误以为不同经营者之间具有相关联系,或许对著名商标形成《商标法》第10条第(8)项所述不良影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人民法院能够断定停止运用该企业名称。这就意味着当不正当竞争行为人注册企业名称的行为无效时,其应当向企业名称挂号主管机关刊出或变更已注册的企业名称,一起也意味着人民法院能够不经行政程序直接对商标与企业名称抵触胶葛进行判决,向商标所有人(包含著名商标所有人)供给司法救助⒀。该规则的施行从旁边面证明了司法救助途径的可行性。
依据以上剖析,笔者以为主管机关应当出台相应的补充规则,在别人运用著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挂号时,权力人能够恳求发动著名商标确定程序,或许权力人能够不经过行政程序,直接恳求人民法院对商标是否著名做出确定,断定企业名称挂号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