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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小产权房拆迁有望“以房补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0 09:53

“大约10多年前,花地湾一带有部分宅基地出售给了广州或外地的居民缔造房子,城中村要改造了,对这类性质不明的土地怎么处理?”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设计院副总修建师张南宁昨日在观察时问道。荔湾区副区长郭兴荣表明,现在仍是钱银补偿,但依据开始主意,假设早年购买这类房子的是广州本地居民,或许能够挑选安顿房,但他们最少要补交与当今楼价的差价。“咱们下一步还将与市三旧改造办洽谈、细化。”
依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房只能自住,不得转让。但在上个世纪80-90时代,广州有许多城中村都曾呈现出售宅基地房的现象,适当数量的广州乡镇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购买了宅基地房。甚至在房地产开发不规范的时代,有的村还拿出集体土地与开发商协作建房出售,这些违法修建大多没有得到疆土部分的供认。
对此,郭兴荣表明,将尽量做到既依法依规,又人性化处理。现在仍是钱银补偿,规范将依据不同地段和不同购房年份确认,但必定不会参照现在的房价。”依据开始主意,假设购买的是广州本地居民,未来除了钱银补偿,或许可挑选安顿房,但毕竟他们其时买集资房的价格比现在楼价低得多,最少要补交两者之间的差价。至于外来人口购买的这类房子,则要再差异研讨。“别的,城中村改造对外来人员购买宅基地房的补偿是有方针时点约束的,1997年广州清晰发文制止宅基地房生意今后,再购买的宅基地房就不在补偿范围内。”郭兴荣还表明,下一步将与市三旧改造办洽谈、细化。
“对房主不天公地道,从法理上说不过去,不管本地人仍是外地人,都是从乡民手中买来房子的,其时也算合法,并不是抢建。这个规范合不合适,你们再好好研讨一下吧。”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随即问道:现在荔湾这样的状况多不多?
郭兴荣说,现在并不多见,花地村和西塱村发动改造后还没碰到过,接下来在茶滘村和东漖村估量就会有这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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