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商号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7 08:37
商号权指的是商业主体对其注册获得的商业称号依法享有的专有运用权。这是法令中比较重要的权利,因而商号权也有相应的特征。这就需求咱们看看相关的介绍才没有所了解。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商号权的特征包含哪些
一是商号权具有人身权特点,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品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历同生同灭。
二是商号权具有精力财产权特点,商号权具有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可依法运用其商号,且有权制止别人重复挂号或私行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损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补偿
三是商号权能够转让,各国法令有不同的规则,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则,答应对商号生意、答应运用或设为典当。
相关常识:商号权的内容
1、运用权。即商号权利人能够依法自主地运用其商号。
2、制止权。制止别人挂号注册与其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商号;制止别人私行运用其商号。
3、转让权。商号权利人有权依法将其商号转让给别人运用。
4、答应运用权。商号权利人有权答应别人运用其商号。经过商号权性质和内容的学理剖析,咱们不难得出商号权具有常识产权的特性,商号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利。
商号权的获得
商号权的获得,依各国立法的不同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运用获得主义、挂号对立主义、挂号收效主义。我国有关商号权的法令中均采挂号收效主义。例如《企业称号挂号办理规则》第三条规则,企业称号经核准挂号后方可运用,在规则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二十六条还规则,假如运用未经核准挂号注册的企业称号从事出产经营活动的,将遭到相应的处分。因而关于国内当事人而言,只要商号的挂号日期早于商标的请求注册日期,当事人才有资历建议其在先商号权。根据《维护工业产权巴黎条约》第八条的规则,“厂商称号应在本联盟一切国家遭到维护,而无请求或注册的责任,也不管其是否组成商标的一部分。”因而关于根据外国法令挂号建立的当事人而言,并不要求其商号在我国挂号注册,但应证明其商号在我国进行了在先的运用。
看完本文之后,关于商号权的法令特征都清楚了吧,这是不清楚的人要弄理解的常识问题,才能对自己在商业称号依法享有的专有运用权方面有更多的协助。关于商号权的一些相关常识,本文也有介绍,咱们能够进行了解学习。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