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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重要作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6 07:57

什么是乡村土地确权?进行乡村土地确权有何必要性?底子办法有哪些?经过下文的介绍期望可以协助我们处理这些问题。
一、乡村土地确权的概念
1、土地所有权、土地运用权和他项权利的承认、承认,简称确权。是按照法令、方针的规则承认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运用权的从属联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需求经过土地挂号请求、地籍查询、核属审阅、挂号注册、颁布土地证书等土地挂号程序,才干得到最终的承认和承认。确权的狭义意义是指在土地挂号过程中的权属审阅阶段对土地权属的来历、权属性质的承认。
乡村土地确权的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承认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按照我国《土地办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则,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要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承认所有权和运用权的权利。
二、乡村土地确权的必要性
1、因为一轮、二轮土地承揽均是职责承揽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办理需求。加之法令的缺位,乡村财物权属联系并没有得到底子的明晰,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通、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把握的权属材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错。种种原因形成了目前我国乡村承揽地地籍办理混乱的现状:
(1)没有一个明晰的挂号乡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用的、图账对应的乡村地籍信息办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把握农用地的空间信息;
(2)乡民之间,团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联系扑朔迷离,形成权属信息不明晰;
(3)乡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根据。
2、为夯实乡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地基,需求理顺乡村现有产权联系。只要在理清国家与团体经济组织、团体经济组织与乡民之间的产业权利边界的基础上,才干构建起完好的乡村财物产业权益系统,盘活乡村出产要素,解放乡村出产力。因而,对乡村土地与房产的大规模确权挂号,是乡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
三、乡村土地确权的底子办法
1、团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运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限与面积不符合的,以界限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运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联系、与特别区域内部分办理权的联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联系。土地权属承认的底子办法是查询、申报挂号、核发证书,因而,确权主要是经过权属查询和请求土地挂号、核发证书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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