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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的有补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6:45
劳作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与劳作者持续签定劳作合同,那么这种状况下劳作者应怎么办呢?用人单位应该对劳作者进行补偿吗?具体内容请阅览听讼网下文了解。
劳作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有补偿吗
有,《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则:
(五)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的景象外,按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则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了解:
1.公司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薪酬待遇等)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停止劳作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下降劳作合同约好条件(薪酬待遇等)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同意续订,停止劳作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作者一方或许两边不予续订劳作合同,停止劳作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所以假如劳作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景象是后边两种状况的话,那单位就要给你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作者在本单位作业的年限,每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薪酬的规范向劳作者付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核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作者付出半个月薪酬的经济补偿。
劳作者月薪酬高于用人单位地点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规范按员工月平均薪酬三倍的数额付出,向其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越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酬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免除或许停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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