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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07:15
为维护劳作者的合法权益,《劳作合同法》规则了用人单位不得免除劳作合同的几种景象,下面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劳作合同法》中对用人单位不能免除劳作合同的规则以及能够免除的景象,欢迎阅览了解。
劳作合同法中用人单位不能免除劳作合同的景象
《劳作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作者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按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则免除劳作合同:  
(一)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作业的劳作者未进行离岗前作业健康检查,或许疑似作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作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并被承认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的;  
(三)患病或许非因工挂彩,在规则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的;  
(六)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  
第四十五条 劳作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则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景象消失时停止。可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则损失或许部分损失劳作能力劳作者的劳作合同的停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则实行。  
可是单位假如违法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要求持续实行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持续实行;劳作者不要求持续实行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现已不能持续实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则付出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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