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的钱是给债务人还是债权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18:18
咱们知道,假如债款人不实行法院判定,或许有典当借款的,债款人能够请求法院将标的进行拍卖。那么,法院拍卖的钱是给债款人仍是债款人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法院拍卖的钱是给债款人的,假如有多个债款人的,依照债款先后顺序来给。
强制拍卖行为有必要具有法定条件才干建立,不然拍卖无效。关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则纷歧,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别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应具有下列条件:
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实行机关施行。在我国,有权施行强制实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产业权非经合理的法令程序不受掠夺和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令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实行权,不能对别人的产业采纳强制实行办法。 对公民产业的强制拍卖只能由实行机关依职权而为,未经授权的其他单位不能实行强制拍卖。
2.强制拍卖有必要有实行根据。实行根据是实行机关据以实行的法令文书,是承认两边当事人中一方负有民事责任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权力并有实行力的法令文书。因为强制实行的意图在于完成债款人现已确认的民事权力,因而强制拍卖应该以存在实体权力为条件。
3.被实行人的产业现已查封或扣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债款人的产业后,若通过一定时闷债款人仍不实行的,法院有权将该产业拍卖。可见,查封、扣押债款人的产业为强制拍卖之必经程序。
4.被实行人逾期不实行债款。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则,“实行员接到请求实行书或许移送实行书,应当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问实行,逾期不实行的,强制实行。”债款人逾期不实行实行告诉规则责任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实行,将其有关产业拍卖。
相关常识:强制拍卖佣钱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实行中拍卖、变卖的产业的规则》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组织能够依照下列份额向买受人收取佣钱: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钱的份额不得超越5%;超越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越3%;超越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越2%;超越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越1%;超越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越0.5%。
采纳公开招标方法确认拍卖组织的,依照中标计划确认的数额收取佣钱。
拍卖未成交或许非因拍卖组织的原因撤回拍卖托付的,拍卖组织为本次拍卖现已开销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实行人担负。
法院拍卖的钱是给债款人的,假如有多个债款人的,依照债款先后顺序来给。
强制拍卖行为有必要具有法定条件才干建立,不然拍卖无效。关于强制拍卖的条件,各国规则纷歧,但总的来说是根据拍卖物是动产或非动产来区别不同条件的。而一般的强制拍卖应具有下列条件:
1.强制拍卖由国家法定的实行机关施行。在我国,有权施行强制实行的机关是法院。在法制国家里,公民的产业权非经合理的法令程序不受掠夺和约束,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令特别授权都不享有强制实行权,不能对别人的产业采纳强制实行办法。 对公民产业的强制拍卖只能由实行机关依职权而为,未经授权的其他单位不能实行强制拍卖。
2.强制拍卖有必要有实行根据。实行根据是实行机关据以实行的法令文书,是承认两边当事人中一方负有民事责任而另一方享有民事权力并有实行力的法令文书。因为强制实行的意图在于完成债款人现已确认的民事权力,因而强制拍卖应该以存在实体权力为条件。
3.被实行人的产业现已查封或扣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债款人的产业后,若通过一定时闷债款人仍不实行的,法院有权将该产业拍卖。可见,查封、扣押债款人的产业为强制拍卖之必经程序。
4.被实行人逾期不实行债款。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则,“实行员接到请求实行书或许移送实行书,应当向被实行人宣布实行告诉,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问实行,逾期不实行的,强制实行。”债款人逾期不实行实行告诉规则责任的.,人民法院有权强制实行,将其有关产业拍卖。
相关常识:强制拍卖佣钱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实行中拍卖、变卖的产业的规则》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组织能够依照下列份额向买受人收取佣钱: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钱的份额不得超越5%;超越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越3%;超越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越2%;超越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越1%;超越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越0.5%。
采纳公开招标方法确认拍卖组织的,依照中标计划确认的数额收取佣钱。
拍卖未成交或许非因拍卖组织的原因撤回拍卖托付的,拍卖组织为本次拍卖现已开销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实行人担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