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计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0 21:27发布部分: 劳作和社会保证部、国家计委发布文号: 劳社部发[2002]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厅(局)、计委、经贸委(经委)、监察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建委)、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经营处理部)、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工商行政处理局、物价局、组织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工会: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赋闲人员再作业作业的告诉》(以下简称《告诉》),经国务院赞同,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定见:一、关于享用再作业扶持方针目标的确认和处理(一)具有劳作能力、并有作业希望的下列人员(以下简称下岗赋闲人员)可享用《告诉》中规则的再作业扶持方针:1.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2.国有企业的赋闲人员;3.国有企业封闭破产需求安顿的人员;4.享用最低日子保证而且赋闲一年以上的乡镇其他赋闲人员。享用再作业扶持方针的目标不包含下列人员:已按规则处理企业内部退养的人员;《告诉》下发前已收取经营执照从事个体经营、被用人单位接收以及经过其他途径完成再作业已有安稳收入的人员。(二)下岗赋闲人员再作业时,凭《再作业优惠证》享用相应的扶持方针。《再作业优惠证》的申领程序如下:预备再作业的下岗赋闲人员,持经劳作保证部分承认的下岗赋闲凭据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向大街(镇)劳作和社会保证作业组织(以下简称大街劳作保证组织)提出请求。大街劳作保证组织经张榜公示核实后,报县级以上劳作保证部分批阅。经确认契合条件者,由劳作保证部分发放《再作业优惠证》。未树立大街劳作保证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独立工矿区,经由劳作保证部分托付,其下岗赋闲人员可经过企业向县级以上劳作保证部分请求。各地对请求收取《再作业优惠证》的人员,经核实契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有关程序为其处理《再作业优惠证》:1.仍在再作业服务中心,或协议期满出中心、但未免除劳作联系,且仍未再作业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2.处于收取赋闲保险金期间,没有再作业的原国有企业的赋闲人员;3.已按全国企业吞并破产方案封闭破产的企业中,收取一次性安顿费且仍未再作业的人员;4.正在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待遇、且挂号赋闲一年以上的乡镇其他作业转赋闲人员。各地要进步办事效率,明确规则处理《再作业优惠证》各环节的详细时限。(三)《再作业优惠证》选用实名制,限持证者自己运用。下岗赋闲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再作业优惠证》由自己保管。被用人单位选用的,享用扶持方针期间,《再作业优惠证》由用人单位保管。《再作业优惠证》的款式由劳作保证部一致拟定,内容包含:下岗赋闲人员的根本状况、再作业扶持方针和享用方针记载等,详细内容由省级劳作保证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依据本地实际状况确认,并一致印制,免费发放。《再作业优惠证》工本费从再作业资金中列支。各级劳作保证部分要加强对《再作业优惠证》发放和运用的处理。树立享用扶持方针的人员和用人单位公示准则,承受大众的监督。严厉《再作业优惠证》审阅发放程序,避免招摇撞骗,诈骗冒领等行为。对下岗赋闲人员转让、租赁《再作业优惠证》的,没收其《再作业优惠证》。对用人单位或个人假造、租赁《再作业优惠证》骗得国家扶持方针和资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发证组织违背有关规则变卖或滥发《再作业优惠证》的,要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四)对收取《再作业优惠证》的下岗赋闲人员要实施动态处理。各地劳作保证部分要依托大街劳作保证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树立下岗赋闲人员根底状况档案和再作业状况数据库,随时把握下岗赋闲人员享用扶持方针的状况。下岗赋闲人员享用扶持方针再作业后,正在收取根本日子费或赋闲保险金的,应停发根本日子费和赋闲保险金;正在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待遇的,要从头核实其家庭收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