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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拟取消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7 20:24
刑法修正案八撤销了13个死刑罪名遭到社会公众的火热评论,此次刑法修正案九拟撤销9个死刑,那么刑法修正案九拟撤销的死刑有哪些?触及哪些罪名?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学习。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4年10月初次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下称草案),修正的要点之一是逐渐削减适用死刑罪名。
草案拟撤销的9个死刑罪名分别是:私运兵器、弹药罪,私运核资料罪,私运假币罪,假造钱银罪,集资诈骗罪,安排卖淫罪,逼迫卖淫罪,阻止履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继1997年全面修订刑法后,我国先后经过一个决议和八个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正弥补。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撤销了私运文物罪、私运宝贵金属罪、盗窃罪等13个经济性非暴力违法的死刑,这使我国的死刑罪名减至55个。如刑法修正案(九)取得经过,死刑罪名将降至46个。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作业委员会主任李当令在作草案说明时说,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来,我国社会治安局势整体安稳可控,一些严峻违法稳中有降。实践标明,撤销13个罪名的死刑,没有对社会治安局势构成负面影响。草案拟撤销死刑的9个罪名,在实践中较少适用死刑,撤销死刑后最高能够判处无期徒刑。草案还进一步进步对死缓罪犯履行死刑的门槛,规则死延期间故意违法,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履行死刑;故意违法未履行死刑的,死刑延期履行的期间从头核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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