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决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1 10:34
上诉罪过是指是指承当财物评价、验资、验证、管帐、审计、法律服务等责任的中介组织及其人员。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严峻失实,形成严峻后果的行为。下面就由海淀区刑事辩解律师为咱们收拾相关的材料,期望对咱们有所协助。
出具证明文件严峻失实罪判定书
公诉机关郑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田xx,男,1963年xx月xx日出世,大专文化程度,公司职工,户籍所在地郑州市xx区,现住郑州市xx区。因涉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于2010年7月29日被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被取保候审。
辩解人xxx,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郑惠检刑诉〔2011〕1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出具证明文件严峻失实罪,于2012年3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主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中,本院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于2012年3月26日转为一般程序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指使检察员郑路、冉雪磊出庭支撑公诉,被告人田继文及其辩解人郭希芳到庭参与诉讼。现已审理完结。
经审理查明,2005年9月,时任河南xx管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司理的被告人xxx承受托付,处理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的验资事宜。xxx在收到的两份现金缴款单(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xx支行;收款单位:河南xx有限公司;账号:632044434908099001;金额分别为800万元及200万元)后,未按照规则进行查询核实,并于2005年9月27日出具了豫丰验字(2005)第C9-07号验资陈述书。该验资陈述载明:经审验,到2005年9月27日止,河南xx限公司(筹)已收到整体股东交纳的注册资本算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各股东以钱银出资1000万元整。其间:xxx以钱银资金出资人民币800万元;xxx以钱银资金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后河南xx有限公司注册建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经公安机关查询,河南xx公司未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开立账户。
上述现实,被告人xxx在庭审过程中无异议,且有涉案人员xx、张xx的供述,证人郭某某、黄某某、张某某、陈某的证言,验资陈述书,辨认笔录,河南xx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注册挂号材料,关于“xx名邸”违法建造状况的陈述,关于新城街道办事处和谐原“xx名邸”工料款状况的阐明,郑州市公安局xx分局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回执,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依据予以证明,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xxx作为承当验资服务责任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峻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严峻失实,形成严峻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严峻失实罪,应予以赏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现实和罪名建立,本院予以支撑。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则,承当财物评价、验资、验证、管帐、审计、法律服务等责任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峻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严峻失实,形成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依据被告人田继文的违法现实,对其应在该起伏内予以量刑。
被告人xxx违法情节较轻,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体现,没有再违法的风险,故对其可宣告缓刑。辩解人称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等辩解定见,本院予以采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则,判定如下:
被告人xxx犯出具证明文件严峻失实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缓刑检测期限,从判定确认之日起核算。罚金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定,可在接到判定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经过本院或许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二0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xxx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有必要形成了证明文件严峻失实是指证明文件有虚伪内容,严峻失实,则是指内容与实际状况存在严峻收支,与现实不符,如全部内容失实,重要内容失实等。如还有其他疑问想找律师咨询,欢迎在线咨询。
出具证明文件严峻失实罪判定书
公诉机关郑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田xx,男,1963年xx月xx日出世,大专文化程度,公司职工,户籍所在地郑州市xx区,现住郑州市xx区。因涉嫌犯虚报注册资本罪,于2010年7月29日被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被取保候审。
辩解人xxx,河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郑惠检刑诉〔2011〕10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xxx犯出具证明文件严峻失实罪,于2012年3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主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中,本院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于2012年3月26日转为一般程序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揭露开庭审理了本案。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指使检察员郑路、冉雪磊出庭支撑公诉,被告人田继文及其辩解人郭希芳到庭参与诉讼。现已审理完结。
经审理查明,2005年9月,时任河南xx管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司理的被告人xxx承受托付,处理河南xx置业有限公司的验资事宜。xxx在收到的两份现金缴款单(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xx支行;收款单位:河南xx有限公司;账号:632044434908099001;金额分别为800万元及200万元)后,未按照规则进行查询核实,并于2005年9月27日出具了豫丰验字(2005)第C9-07号验资陈述书。该验资陈述载明:经审验,到2005年9月27日止,河南xx限公司(筹)已收到整体股东交纳的注册资本算计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各股东以钱银出资1000万元整。其间:xxx以钱银资金出资人民币800万元;xxx以钱银资金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后河南xx有限公司注册建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经公安机关查询,河南xx公司未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支行开立账户。
上述现实,被告人xxx在庭审过程中无异议,且有涉案人员xx、张xx的供述,证人郭某某、黄某某、张某某、陈某的证言,验资陈述书,辨认笔录,河南xx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注册挂号材料,关于“xx名邸”违法建造状况的陈述,关于新城街道办事处和谐原“xx名邸”工料款状况的阐明,郑州市公安局xx分局查询存款/汇款通知书回执,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依据予以证明,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xxx作为承当验资服务责任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峻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严峻失实,形成严峻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出具证明文件严峻失实罪,应予以赏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现实和罪名建立,本院予以支撑。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则,承当财物评价、验资、验证、管帐、审计、法律服务等责任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峻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严峻失实,形成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依据被告人田继文的违法现实,对其应在该起伏内予以量刑。
被告人xxx违法情节较轻,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体现,没有再违法的风险,故对其可宣告缓刑。辩解人称被告人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等辩解定见,本院予以采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则,判定如下:
被告人xxx犯出具证明文件严峻失实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缓刑检测期限,从判定确认之日起核算。罚金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定,可在接到判定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经过本院或许直接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二0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书 记 员 xxx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收拾的相关材料。综上所述,咱们能够了解到有必要形成了证明文件严峻失实是指证明文件有虚伪内容,严峻失实,则是指内容与实际状况存在严峻收支,与现实不符,如全部内容失实,重要内容失实等。如还有其他疑问想找律师咨询,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