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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职工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04:42

员工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宅公积金请求,由单位对员工是否契合提取条件进行初审核实,并在提取文件上签字盖章。
员工离、退休的、彻底损失劳作能力,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出境久居的、归还购、建房住宅公积金借款本息的、租借住宅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则份额的、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住宅公积金提取,在“中心”(办事处)收取并填写《黄冈市员工住宅公积金支取请求书》。凭员工所在单位盖有行政公章和财政专用章的《黄冈市员工住宅公积金支取请求书》及本办法第十一条和十二条规则的支取手续资料到“中心”(办事处)处理提取手续。
员工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住宅公积金提取,在“中心”(办事处)收取并填写《黄冈市员工住宅公积金支取请求书》,经“中心”(办事处)实地勘测后,员工凭所在单位盖有行政公章和财政专用章的《黄冈市员工住宅公积金支取请求书》及本办法第十一条和十二条规则的支取手续资料到“中心”(办事处)处理提取手续。
员工住宅公积金封存一年后仍未从头工作的提取,凭“封存凭据”及个人身份证直接到“中心”(办事处)处理。
契合本办法第四条第2、3、4、5、6、7项规则提取住宅公积金的,“中心”(办事处)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议。经审查准予提取的,在工作日内签发转账支票交提取员工,员工凭身份证到受托银行处理住宅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购、建自住住宅提取住宅公积金的,经勘测核实、会集批阅后,按“中心”(办事处)告诉时刻处理提取手续。
参考资料:《黄冈住宅公积金提取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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