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医保人员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7 15:08参与医保人员异地就医应该怎么办?
(一)驻境内异地作业和退休长时间异地寓居安顿的参保人员,到社保局收取《茂名市异地寓居人员异地住院承认表》,按表阐明供给相关材料请求处理异地寓居就医手续,在作业或寓居地就近挑选三所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作为就医医院,并报参保社保局核审。患病就医时入住选定的医院,发作的医疗费用先由自己垫支,其间门诊医疗费用,凭医院或药店的收据、药物消费清单和IC卡、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部分从个人帐户中冲销。住院医疗费用,待医疗完结后凭已批复《xx市异地寓居人员异地住院承认表》医院住院确诊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每日清单、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和医疗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到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规则处理报销手续。
(二)参保人员到外地出差、学习、省亲期间患急病需就医时,可到当地公立医院或当地社保定点医院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付出,回社保局用IC卡冲销;住院医疗的,要在入院后七天内电话奉告社保局挂号,住院医疗费用,属根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付出的,凭住院确诊证明书、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每日清单、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和医疗费用的发票或收据到市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按规则报销手续。
(三)出境久居的参保人员暂时回境内就医的,在本市的定点医疗组织就医,按规则享用根本医疗保险的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