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07:40短信是一种电子数据,假如夫妻感情破裂,需求离婚的,能够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法处理。打官司是需求提交根据的,那么,短信能够作为离婚根据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1、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正性、闪存的封闭性等特色,一起短信内容不容易被进犯。一般手机功用是不能修正短信内容的。
2、手机短信具有根据的关联性。榜首,每个手机号码只能在一部手机上发收短信,有发信人的号码,有时间、内容、名字,通过短信内容能够查到手机号码,具有涉案关联性。第二,两个号码收发指定,具有对应性。
3、手机短信具有合法性,要通过合法入网手续后,才干合法运用手机,手机收到的短信是合法的根据。
契合下列景象的手机短信,法院有根据将手机短信作为有用根据
1、确保手机短信不被删去,在手机贮存空间或贮存卡中保存。
2、将手机短信内容固定,能够请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使其具有较强的证明效能。在公证时,公证机关应当记载手机的品牌和类型,以便今后核对。这样提交的根据,对方要供给更强效能的根据才干推翻。大都状况下,公证机关的公证资料会被法院采用。
3、提起诉讼后,将公证文书或将固定的搜集短信提交根据给法院,或由法官对搜集内容进行查验,并当成制作成笔录。做笔录时相同应注明手机品牌和类型。
2005年4月1日收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下简称《电子签名法》)承认了数据电文中电子签名的法令效能。《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二款规则,“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许相似手法生成、发送、接纳或许贮存的信息。”第7条规则,“数据电文不得仅由于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许相似手法生成、发送、接纳或许贮存的而被回绝作为根据运用。” 《电子签名法》第5条规则:“契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意法令、法规规则的原件方式要求:(一)能够有用地体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确保自终究构成时起,内容坚持完好、未被更改。可是,在数据电文上添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贮存和显现过程中发作的方式改变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好性。”因而,《电子签名法》为手机短信的运用至少供给了相关的法令根据,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会被越来越广泛的运用。
手机短信具有合法性,要通过合法入网手续后,才干合法运用手机,手机收到的短信是合法的根据。通过法院检查核实契合根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能够作为定案根据。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