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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和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如何区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4 03:43

“房子所有权没有期限,有期限的是土地运用权。依据《物权法》第149条的规矩,住所建设用地运用权期间届满的,主动续期。”
不动产权证不等同于不动产挂号簿,前者仅仅权属证明,后者才是权属依据
指出,不动产挂号精确说是不动产品权挂号。《物权法》第16条规矩,不动产挂号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依据;第17条规矩,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力人享有该不动产品权的证明。现在老百姓看到的仅仅不动产权证书,仅仅一个权力证明。产权证丢失,并不意味着老百姓的权力损失。老百姓对房子、土地等享有的权力都记载在不动产挂号簿上。该簿由挂号组织办理,相关组织可依据挂号簿的记载为权力人补办相关权力证书。”
事实上,“运用期限”仅仅为有期限的权属设置的,不触及无期限的所有权。“有人将土地运用权的期限误解为房子所有权的期限,应该消除这个误解。”
我国“房地别离”,房子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土地运用权不能相提并论。
“有人把房子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土地运用权这3个权力混为一体,这是用世界通用的地权形式来了解三者的联系。”孙宪忠说。
据他介绍,关于房与地的联系,从立法视点看,我国与世界上许多国家不同。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选用房地一体的准则,即单一化的住所,以土地为主,以房子作为地上附着物,土地有所有权就意味着房子所有权。但我国是二元化的所有权系统形式,便是将土地的所有权、房子的所有权作为两个权力来看待。
究其原因,既有我国法令的硬性规矩,又有市场经济的规矩束缚,既有我国人多地少,有必要采纳公寓化住所形式所形成的房子与土地无法一一对应的现实问题,又有改革开放后,出让土地运用权吸引外资形式在城市住所生意中使用的历史沿革,这也意味着人们购买的土地运用权是有期限的,定为70年。但人们对房子的所有权从一开端是没有期限的。
“比方:咱们购买商品房,其实是购买了房子所有权,以及房子地点土地的运用权。这便是为什么有的当地人们买房后,会有两本证,一本土地运用权、一本房子所有权。”孙宪忠说。
房子所有权没有期限,有期限的是土地运用权
土地运用权期限届满后会怎么办?尤其是房子所有权怎么办?
就人们对住所及住所用地享有的权力,忠用3句话阐明:
房子所有权没有期限;有期限的是土地运用权,期限为70年;依据《物权法》第149条的规矩,土地运用权70年期间届满后主动续期。
浅显讲:“主动续期的意思便是不必要办手续,也不必要交纳费用就能续期。” 也便是说只需房子没有倒、没有塌,人们就可以一向住下去,一向具有房子所有权、享有土地运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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