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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股权激励的应纳税款如何计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23:04

一、一次行权税款的核算
个人在交税年度内第一次获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上市公司应按照下列公式核算扣缴其个人所得税:应交税额=(股票期权方式的薪酬薪水应交税所得额÷规则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则月份数。公式中的规则月份数,是指职工获得来源于我国境内的股票期权方式薪酬、薪水所得的境内作业期间月份数,善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核算;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方式的薪酬、薪水应交税所得额除以规则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薪酬、薪水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认。
二、一年中屡次行权的税款核算。
个人在交税年度内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等所得,包含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同一种股权鼓励方式所得或许一起兼有不同股权鼓励方式所得的,上市公司应将其交税年度内各次股权鼓励所得兼并,应按以下公式核算应交税款:应交税款=(本交税年度内获得的股票期权方式薪酬薪水所得累计应交税所得额÷规则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则月份数-本交税年度内股票期权方式的薪酬薪水所得累计已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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