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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关系怎么从外省市转入到广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30 22:05

市民詹先生:我户口在福建省,1981年9月至1995年12月已经在福建作业并交纳社保。1995年至今先后在广东省汕头和广州务工,并在广东交纳社保至今累计约有140个月,在广东省作业的社保现在都已经合并到广州市社保管理中心。
自己今仍在广州务工工作,现在想从福建的社保联系转入和合并到广州来,请问怎么处理转入广州手续?
省人社厅:参保人员跨省活动工作的,根据社保法规则,应按照下列程序处理根本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新工作地按规则树立根本养老保险联系和缴费后,由参保人员直接向原参保地(转出地)社保经办组织提出根本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接续的书面请求。原参保地经办组织受理后经过网络将请求人的根本养老保险联系直接搬运至新参保地(转入地)社保经办组织,新参保地社保经办组织在收到参保人员原根本养老保险联系所在地社保经办组织搬运的根本养老保险联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作业日内办结有关手续。也就是说,詹先生直接回到福建的参保地向本来的社保组织提出书面请求即可处理。詹先生还能够在15个作业日之后,前往广州社保经办组织查询外省转入手续是否悉数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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