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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挪用孩子压岁钱炒股 合法监护人有权要求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1 13:51
 王女士上一年6月和前夫离婚,法院判定儿子由前夫抚育。今年春节,王女士将孩子外婆、舅舅等亲属给孩子的1万多元压岁钱以孩子的名义存在银行,并将存折交由孩子自己保管。
前两天,王女士探望儿子时得知,前夫因炒股亏本,将儿子的压岁钱也投到股市去了。为此,王女士向前夫提出定见,但对方却表明儿子判给了他,这是他作为监护人的权力,他人无权干与。
王女士提出疑问:前夫这种做法合法吗?
法令人士表明,依据《民法通则》第18条的规则:监护人应当实行监护职责,维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产业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置被监护人的产业。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职责或许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当职责;给被监护人形成产业损失的,应当补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依据有关人员或许有关单位的请求,吊销监护人的资历。
依据该规则,关于被监护人的产业,非为被监护人利益,监护人不得随意处置,不然应承当补偿职责,人民法院也能够依据其他监护人的请求,吊销其监护人资历。王女士儿子的压岁钱是老一辈赠与孩子个人的产业,王女士前夫将钱拿去炒股,明显不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该行为不只直接损害王女士儿子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王女士对儿子行使正常的监护权
王女士作为儿子的合法监护人之一有官僚求其前夫承当相应的补偿职责或许改变对儿子的抚育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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