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被继承人签字的遗嘱为无效遗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01:01
被承继人签字的遗言为无效遗言?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对此收拾一些相关常识,期望对您有协助。
被承继人签字的遗言为无效遗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
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下一年、月、日。
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以录音方式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情况免除后,遗言人能够用书面或许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承继人、受遗赠人
(三)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事例
本以为代父亲打印遗言,经父亲亲笔签字后,能够顺畅承继遗产,未料该份遗言被确定为无效遗言。日前,西城法院判定被承继人签字的遗言为无效遗言,驳回了三原告的诉讼恳求。
原告李家姐妹三人诉称,父亲李某与母亲刘某生前共生育四名子女,即原告三人和被告一人。爸爸妈妈在世时,具有两处房产。父亲生前缔结遗言,内容为:坐落西城区的一套房产由三个女儿即三原告均匀各得一份承继权,名下存款均匀分红四份,由三原告及被告各得一份。原告现申述恳求法院承认父亲的自书遗言合法有用。
被告辩称,父亲生前另留有遗言,遗言内容为:坐落西城区的房产由被告之子承继。该遗言为父亲生前自书遗言,一向由父亲自己保管,父亲逝世后遗言被三原告拿走。
法院以为,依据承继法规则,自书遗言应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下一年、月、日。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承继人、受遗赠人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本案中,被承继人签名的遗言内容并不是由被承继人亲笔书写或亲笔打印,故该遗言不能够确定为自书遗言。遗言由原告打印交给被承继人签字,被承继人签字时只要三原告在场,并没有其他见证人在场见证。而按承继法规则,三原告作为承继人并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故该遗言的缔结方式不合法,应确定为无效遗言。而被告所述被承继人另立的遗言在原告处,未向法院提交合法有用的依据证明,法院未予确定,故作出上述判定。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