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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补偿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14:37

咱们知道,依法交税是公民的法定责任,当公民的收入到达必定规范的时分,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假如劳作者与用人单位签定竞业约束的,单位是需求付出补偿金的。那么,竞业禁止补偿金交纳个人所得税核算规范是什么呢?
竞业禁止补偿金规范既有法令强制性规则的当地,也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容,有些时分还能够经过司法裁决处理。
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第一条规则:“关于个人因免除劳作合同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薪酬、薪水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财税 [2001]157号文件第一条规则:“个人因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含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日子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员工平均薪酬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越的部分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免除劳作合同获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则,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核算方法为:对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超越规范的部分视为一次获得数月的薪酬、薪水收入,用超支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作业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薪酬、薪水收入,依照税法规则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作业年限数按实际作业年限数核算,超越12年的按12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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